关于公开征集核定和平县城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暨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听证会参加人的通告
为了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等有关规定,我局拟于2020年5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召开核定和平县城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暨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听证会。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特向社会公开征集核定和平县城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暨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听证会参加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核定和平县城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暨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
二、听证会参加人的构成及产生方式
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19名,由消费者10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专家学者1名,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4名,经营者1名,听证项目利益相关方1名共同组成。其中:消费者10名,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经营者1名,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参加人1名,由主管部门推荐;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4名、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由我局聘请。同时,为增加公开性和透明度,听证会设旁听人6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三、征集听证会参加人及旁听人
听证会向社会公开征集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10名(含低收入阶层人员1名),公开征集听证会旁听人6名。
(一)报名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有一定文化水平的和平县市民或单位代表;
2、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公众事业,对管道天然气价格政策有所了解,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充分反映消费者意见;
3、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4、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二)报名办法
1、个人报名凭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居住证、学生证等证件),其中低收入阶层参加人须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收入困难家庭或低保证明报名,受单位委托或者推荐的报名应提交加盖公章的委托书或推荐函。
2、报名时间:2020年4月23日至5月11日,于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直接到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办理申请报名手续,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下午5:30。
3、我局根据自愿报名情况,审核报名者条件后,邀请媒体参与和监督,采取随机选取方式确定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和旁听人名单,并统一向社会公布。如到期报名名额不满或无人报名,剩余名额我局将委托有关单位和消费者组织推荐。
(三)报名地址:和平县阳明镇东堤路49号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三楼审批股 联系人:彭鸿运,电话:5676173。
特此通告
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