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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源市和平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项目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作者: 来源:和平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04-0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关于征地补偿有关要求,依法推进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51号)要求,组织开展了我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的第十二条和第十三规定,我局拟定于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在和平县自然资源局八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

    一、听证内容

    河源市和平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项目成果。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

    地点:和平县自然资源局八楼会议室。

    三、申请参加听证会条件

    1.听证会代表可由和平县相关部门代表、各镇选派代表、专业技术人员代表(须具备相应土地估价资质)、社会代表或其他组织推选担任。

    2.应熟悉河源市和平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相关情况,关注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

    四、申请方式

    申请参加听证会须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申请表格式见附件),持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和平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用途管制股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星期一)17:00时。报名结束后,听证机构向确定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发送听证通知书。

    五、听证会代表应遵守以下纪律

    1.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2.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客观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3.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发言。

    特此公告。

   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docx

   附件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docx


    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0762-5689718

    报名地址:和平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与用途管制股


和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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