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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丽冰等10名人员享受个人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的公示

作者: 来源:和平县就业中心 发布时间:2020-02-1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粤财社〔2014〕188号)精神及《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社〔2014〕128号)要求,黄丽冰等10名人员符合个人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政策,拟同意其10人享受个人技能晋升培训补贴(详细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公示时间七天,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规定时间内直接向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反映。联系电话:5662819,电子邮箱:hp5632711@163.com,邮政编码:517200,也可以用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直接投放到县滨江东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楼四楼就业促进股。

  附件:关于黄丽冰等10名人员享受个人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公示名单


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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