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关于公开遴选和平县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的公告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3-2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2020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粤财农〔2020235号)以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农民培育工作要求,2020年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30万元,培育高素质农民任务100人(其中青年农场主不少于4人),计划在20205月份开始实施,培训时间为6天(48学时)。为能高质量地完成培育任务,按照“专门机构(管理机构)+多方资源(培训机构)+市场主体”的方式,充分发挥公益性机构和市场主体的互补作用,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我县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条件公告如下:

  一、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的机构要符合以下条件:
      1.有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2.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3.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4.有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5.列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培训机构目录;

      6.未按期完成上一年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不能承担本年的培训任务。
      7.2018年或2019年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培训机构(以首次验收结果为准),不能承担2020年的培训任务。

  二、申报时间:2020327日至47

  三、遴选程序

    1、提交材料。请具备以上申报条件、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提交申报材料,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合作基地情况、开展职业农民培训情况、保障措施);培训实施方案(含详细的培训预算明细);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入选省级培育基地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在申报时间内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邮寄至和平县农业局科技教育股。

  2、专家评审。委托河源市农业农村局在农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5名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审,并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分,将分数最高的一个培训机构确定为本次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培训机构。

  3、公示备案。由和平县农业农村局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和平县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

  联系地址: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福和大道西和平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

  联系人:徐淑丹

  电话:0762-5687009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