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急需紧缺人才专项公开招聘(和平县)资格审核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2019年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急需紧缺人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精神,为做好和平县各岗位的资格审核及体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
1.审核的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审核时间:2020年2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审核地点: 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福和大道沙里坳(和平县卫生健康局四楼人事股);
联系电话:0762—2892168。
2.审核需提交的材料
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外语水平等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在国有单位工作的,须有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推荐表。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件。
报考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劳动(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所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所有参加资格审核人员均需提供报名登记表(从报名系统中打印)。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二、体检
体检对象: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
体检时间:进入体检的考生2020年2月4日上午7:40前签到,8:00体检;
体检地点:和平县人民医院三楼体检科;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进入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日早晨空腹,凭身份证、资格审核合格通知书自行到和平县人民医院三楼体检科报到,凡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对待,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提出复检申请,并写出书面复检要求,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费用按规定缴纳。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考生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附件:1.和平县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16人)(1).xls
和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