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我县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卫生院,局直属各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
现将市卫健局《关于做好我市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河卫健函〔2020〕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附件:1.关于做好我市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和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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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卫生院,局直属各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
现将市卫健局《关于做好我市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河卫健函〔2020〕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附件:1.关于做好我市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和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