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适应和平县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的需求,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有效提升社会灾害防控能力,经和平县人民政府同意,提交市消防救援局司令部核准,县消防大队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和任务
直属城区专职队:专职消防队员(4名),从事和平县灭火救灾、抢险救援工作岗位,履行消防员工作职能,担负灭火和抢险救灾等执勤任务。
直属救援中队:火场文书1名(1名),从事基层中队档案管理、预案制作、教育宣传、文秘内勤等工作。
直属两个中队全部执行24小时全封闭军事化管理模式。
二、招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自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
(三)身心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
(四)年龄25周岁以下(男性),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本科学历、退役军人和具有消防职业资格人员优先录用。
三、福利待遇
(一)工资每月3500元(基本工资1500元,执勤补助2000元)。
(二)按照《劳动法》规定为入职者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被装按照《广东省消防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被装供应标准》实施,并提供集中食宿。
(四)正式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上午8:30-12:00至下午14:30-17:30时)。
2.报名地点:和平县消防救援大队二楼202办公室(地址:和平县阳明镇龙湖中路,咨询电话:0762-5634434)。
3.报名资料:报名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退伍军人复员证等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1份。 上交《和平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1.报名者还需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住地派出所出具政治审查资料
(2)毕业学校出具学业综合表现审查材料
2.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
(三)笔试
1.闭卷考试:初定2019年12月10日,上午9:00-11:00时。
2.笔试地点:县消防救援大队直属中队四楼学习室。
3.笔试分值:30分。
(四)体能测试
1.测试项目:单杠引体向上、3000米跑。
2.测试时间:2019年12月10日,下午15:00时。
3.测试地点:福和高级中学。
4.测试标准:参照消防员体能训练标准(见附件2)。
5.测试分值:50分(每科25分,合格即得分)。
6.体能必须合格,有一项不合格即淘汰。
(五)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按照抽签顺序进行,未按时参加责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面试时间:2019年12月11日8:30时。
3.面试地点:县消防救援大队三楼党委会议室。
4.面试分值:20分。
(六)政治审查
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三科总分达到60分视为合格。考核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政治审查。(进入政审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存在以下情形视为政治审查不合格。
1.公安派出所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在学校阶段有警告(含)以上处分或被通报批评的;
3.在其他单位企业工作因个人过失被辞退的;
4.身体条件明显不适合高强度执勤训练要求的,如近视、纹身、口吃、偏胖、残疾等;
5.朋友圈转发不良、不实言论的,存在涉密、涉黄风险的;
6.心理测试不合格的(心理测试和面试一并执行);
7.住地村(居)两委核查有不良反映且属实的;
8.其他有群众投诉的。
(七)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人员岗位1:1比例体检,根据政治审查合格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2019年12月12日,8:00时。
体检地点: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八)聘用
1.对录取人员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完成培训任务且通过结业考核的,安排在县直属城区专职队或各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及不服从安排者将不予录用。
2.日常管理由和平县消防大队按照《广东省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实施准军事化管理。
3.对不能胜任工作、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要求或违反《广东省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的,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辞退。
五、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请报名者务必留意手机信息,以免耽误应聘。
特此公告。
和平县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