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违法行为举报渠道的公告
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健全统计违法举报工作机制,提高发现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线索能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现将和平县统计局受理统计违法行为的举报渠道公告如下:
1、电话举报:0762-5633259
2、信函举报:和平县阳明镇滨河东路财政局7楼统计局办公室;电子邮箱:hptjj@163.com
和平县统计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工作范围内各类统计违法举报,在工作时间及时接听举报电话,查收举报信件邮件,保证举报受理渠道畅通,举报管理工作遵循依法、公正、及时原则,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和平县统计局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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