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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第七期公告

作者: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10-31 浏览次数:- 【字体:
序号 处罚文书编号 当事人 案件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和市监处字〔2019〕16号 肖家力(和平县壹加壹小吃店) 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案 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罚如下: 罚款 主动履行,2019/10/3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7/8
2 和市监处字〔2019〕17号 刘意雄(和平县新意快餐店) 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案 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罚如下: 罚款 主动履行,2019/9/20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7/8
3 和市监处字〔2019〕34号 周奕(和平县贝墩镇天膳食品厂)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罚如下:罚款 主动履行,2019/9/29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9/5
4 和市监处字〔2019〕36号 赖思涵(和平县青州醇酒庄)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经抽检不合格的白酒150斤。 主动履行,2019/9/19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9/19
5 和市监处字〔201938 曹春雪(和平县富良鲜果店)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处罚如下:免于处罚 主动履行,2019/10/9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0/9
6 和市监处字〔2019〕51号 冯新环(和平县东升实验幼儿园) 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材案 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材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罚如下:1、警告;2、罚款5000元;3.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 主动履行,2019/10/22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0/21
7 和市监处字〔2019〕50号 罗春红(和平县惠康宝药店) 销售劣药案 经营劣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六)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处罚如下:1.没收不合格批次的药品;2.处货值金额2倍罚款。 主动履行,2019/10/18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0/18
8 和市监处字〔2019〕48号 曹金平(广东佗王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和平德兴苑分店) 销售劣药案 经营劣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六)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处货值金额2倍罚款。 主动履行,2019/10/18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0/18
9 和市监处字〔2019〕49号 张绍辉(和平县和平大道康弘大药房) 销售劣药案 经营劣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六)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处货值金额2倍罚款。 主动履行,2019/10/18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0/18
10 和市监处字〔2019〕19号 叶柄立(和平县茂达小吃店) 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案 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罚如下: 罚款。 主动履行,2019/9/23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7/9


和市监处字〔2019〕48号

和市监处字〔2019〕51号

和市监处字〔2019〕50号

和市监处字〔2019〕36号

和市监处字〔2019〕17号

和市监处字〔2019〕48号

和市监处字〔2019〕16号

和市监处字〔2019〕19号

和市监处字〔2019〕49号

和市监处字〔2019〕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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