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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我县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10-1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中心)卫生院,局直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

现将市卫健局《关于做好我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要认真负责做好我县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避免发生漏备案的现象。

二、各乡镇卫生院要积极宣传发动本辖区村卫生站符合条件的村医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并由卫生院负责备案。

三、请各医疗机构将本单位拟参加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人员名单汇总,于10月31日前填写《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附件1)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后与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起报局医政股。

附件:关于做好我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

和平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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