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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和平县民政局招聘社会救助专职服务人员公告

作者: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9-2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工作,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责任的通知》(粤府办〔2018〕6号),省民政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粤民发〔2018〕170号),市民政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印发《河源市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河民﹝2019﹞57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专职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和县关于做好基层民政工作经办服务能力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

(2)走访救助家庭,核实相关信息,做好救助信息的整理归档,负责相关数据的核实、表单制作。

(3)做好文件、资料和来访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工作。

(4)做好和平县民政局交办的日常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其他工作等。

二、薪酬待遇

和平县民政局与获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满后和平县民政局根据实际情况对所聘人员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获聘专职人员需服从和平县民政局的分配调剂,不服从分配调剂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实行由和平县民政局和所在镇党委、政府共同管理的双重管理体制。此次招聘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为编外合同工,薪酬标准为每年5万元人民币(含单位与个人购买的“五险一金”)。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热爱基层工作,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较强的公文处理能力;

5、具有本县户籍,男女不限,年龄在18-35周岁(计算年龄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其中,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人员、退役军人、年龄30岁以下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4、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4日上午9:00至10月15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

1、报考注册。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统一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表(附件1),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2019年和平县民政局招聘社会救助专职服务人员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2、系统初步审核。2019年和平县民政局招聘社会救助专职服务人员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初审。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10月21日至10月23日期间,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2019年和平县民政局招聘社会救助专职服务人员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等,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4.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凭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1)笔试。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由和平县民政局统一组织。试卷命题、评卷由和平县民政局委托相关机构承办。笔试内容包含公共知识和岗位技能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和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2)资格审查。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1.5(按四舍五入取整计算方式)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进入面试人员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在3个工作日内到县民政局一楼进行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查有关事项按岗位所需条件要求审查,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是报考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和平县民政局公开招聘社会救助专职服务人员报名表》,考生可直接从报名平台下载打印。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和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包括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需单位出具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5(按四舍五入取整计算方式)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和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和考察

1、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由和平县民政局组织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凡有传染病、心脏病及其他慢性、严重疾病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同时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2、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和平县民政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和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同一岗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拟聘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查不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2、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0762—5633529

八、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本公告及附件在和平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本方案由和平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和平县民政局公开招聘社会救助专职服务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报考专业参考目录.xls


和平县民政局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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