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聪明人集团有限公司年产5400吨果汁饮料、150吨茶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和环审[2019]42号
广东聪明人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广东聪明人集团有限公司年产5400吨果汁饮料、150吨茶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名录(2017年本)》、《河源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名录(2017年本)的通知》等的规定,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内容,广东聪明人集团有限公司年产5400吨果汁饮料、150吨茶油建设项目位于和平县福和产业转移工业园B-02-05地块。项目总占地面积151421.8m2,建筑面积52674.32m2,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0万元。
二、根据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广东聪明人集团有限公司年产5400吨果汁饮料、150吨茶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项目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前提下,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提出的地点、内容、工艺及环保治理措施等内容进行建设。
三、该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执行下列标准:
(一)废水:企业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送至和平县谭头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纳管水质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项目生产废水水质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然后引至和平县谭头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允许排放化学需氧量1.7 01吨/年、氨氮0.21 吨/年。
(二)废气:
1.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1—2014)燃气标准。
2.VOCs排放参照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4-2010)中排放限值要求。允许无组织排放0.025吨/年,允许有组织排放 0吨/年。
(三)噪声:执行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执行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2013 年 6 月修改)。《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 年 6 月修改)。
四、按《报告表》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与污染防治工程要实行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并落实以下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要求,主要包括:
(一)项目营运期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降低能耗、物耗和各种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减少“三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强环境管理和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3、搞好厂区的绿化、美化、净化工作;
4、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管理制度执行;
5、加强生产管理,实施清洁生产,从而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
6、合理生产布局,建立设备管理网络体系,形成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正常维修保养的一系列工程程序,确保设备完好,尽可能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二)项目不得设置电镀、喷涂、化工等重污染工序。
(三)做好周围环境空间的绿化、美化工作,并与福和产业转移工业园整体环境相协调。
五、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本批复作为该建设项目选址报建和建设依据。项目建成后,应竣工环保验收,并报监管部门备案,纳入常规范围管理。
七、本项目日常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由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负责;本项目的“三废”排放应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为日常的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和平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