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19年第2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根据2019年和平县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近期组织对全县范围内生产经营的5个大类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糕点、婴幼儿配方食品)进行第2期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共75批次样品)。经检测,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淀粉及淀粉制品14批,豆制品18批,蜂产品5批,婴幼儿配方食品2批,均合格;其中糕点36批,合格35批,不合格1批。
二、不合格食品1批次情况如下:
李**(和平县连发商行)2019年5月28日销售的慕斯蛋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564g/k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不超过0.5g/k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严控风险,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由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并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等);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9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