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和平县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成果的通告
和府〔2019〕32号
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和平县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成果的通告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和平县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已提请河源市自然资源局验收通过,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和平县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范围及内涵.doc
和平县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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