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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浰江下径村段、合水村段及大罗村段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示

作者: 来源:县水务局 发布时间:2019-06-1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河源市区河道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我县组织开展了浰江下径村段、合水村段及大罗村段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现将河道管理范围界线发布前予以公示,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一、划界范围

浰江下径村河段位于黄石坳水电站上游3210m处的左岸,划界河段长约150m;

浰江合水村河段位于大阁水电站上游930m处的右岸,划界河段长约150m;

浰江大罗村河段位于大阁水电站下游3630m处的右岸,划界河段长约400m。

二、划界标准

浰江按20年一遇洪水标准划界。

三、划界成果

经现场勘测,按照划界标准,计算洪水位,结合河道实际岸线状况等综合因素,根据《广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指引(试行)》的规定,形成浰江下径村段、合水村段及大罗村段河道划界成果,确定了河道管理范围。有关节点坐标请到和平县水利局实名查阅。

四、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及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和平县水务局提出宝贵意见。

书面意见请邮寄至:和平县阳明镇南堤路50号和平县水利局。

联系人:杨泽胜

联系电话:0762-5642239

电子邮件请发送至:1792053277@qq.com

附:关于浰江下径村段、合水村段及大罗村段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公示图

和平县水务局 

2019614

   附件1:浰江下径村段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

   附件2:浰江合水村段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

   附件3:浰江大罗村段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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