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年符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公示
根据《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实施方案》(河教〔2019〕15号)的要求,和平县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认定工作小组对2018-2019年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核,经核查,肖国权等2081位同志(名单详见附件)符合相关条件,现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9年3月25日—2019年3月29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和平县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认定工作小组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注明联系方式。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县教育局监察股0762-5687062 何老师
县教育局人事股0762-5635700 陈老师
附件:2018-2019年符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名单
和平县原民办代课教师
身份和工作年限认定工作小组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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