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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平县下车镇至竹园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作者:和平县环境保护局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9-01-1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和平县交通运输局的申请,和平县环境保护局已受理了《和平县下车镇至竹园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和平县下车镇至竹园公路改建工程

二、建设单位:和平县交通运输局

三、建设地点:和平县下车镇

四、项目概况:

和平县下车镇至竹园公路改建工程起点位于省道S229线与乡道161交叉口处,终点止于乡道161广东省省界处,项目改建工程路线起点位于省道S229线与乡道161交叉口处,向北途经长滩水、钵子垇、石塘、水口岗、下湾、上排、和一村、酒饼岗、南万田、上廖屋、竹园村,终点止于乡道161广东省省界处,全长共10.635公里。项目断面形式采用7.5m路基宽度,设计时速为30km/h,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建设估算总投资估算为7235.5万元,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及防护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

五、环保措施: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一)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系统预处理后用于农灌,其处理后污水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要求。

(二)做好废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现场采取覆盖网布、喷淋洒水降尘等措施,建筑材料运输和堆放要采取密闭、防洒落、防扬尘等措施,减轻大气环境影响。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在规定时间施工作业,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等降噪减振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边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应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加强道路交通噪声管理,环境敏感路段采取安装通风隔声窗、加强绿化带建设等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达到相应声环境功能区要求。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I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施工建筑垃圾按规范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流失保持工作。加强施工期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期。施工过程应注意保护沿线生态环境,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破坏,最大限度减少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提出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发生和土壤肥力的下降,确保在施工结束后不会对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造成大的影响。

(六)做好环境事故风险防范工作。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避免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风险事故,确保环境安全。

六、按《报告表》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与污染防治工程要实行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八、公示时间和联系方式:

本项目审批公示时间七天,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受理单位:和平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5677990

电子邮件:362746471@qq.com

联系地址:和平县城东堤路49号(和平县环境保护局)

邮编:517200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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