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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平新区加油站双层油罐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作者:和平县环境保护局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9-01-1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河源石油分公司的申请,和平县环境保护局已受理了《和平新区加油站双层油罐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和平新区加油站双层油罐改扩建项目

二、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河源石油分公司

三、建设地点: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S230旁

四、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3800平方米,站内现有站房一座(其中便利店63.6平方米),罩棚一座,加油区设置加油岛独立的4座,加油枪10支。单层地埋钢制油罐4个,其中92#、95#/和98#汽油储罐各一座各30m3,柴油储罐一座30m3。本项目加油站为单层罐体,拟对现有加油站进行双层罐更换,在和平新区加油站原址进行改造,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原为二级加油站,经改建后油罐容积不变,经营油品不变,改扩建后按《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的等级划分,仍然为二级加油站。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万元。

五、环保措施: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一)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的二级标准及《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的相关规定(油气排放处理装置的油气排放浓度≦25g/m3)。

(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三)废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限值》(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较严者。

六、按《报告表》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与污染防治工程要实行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八、公示时间和联系方式:

本项目审批公示时间七天,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受理单位:和平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5677990

电子邮件:362746471@qq.com

联系地址:和平县城东堤路49号(和平县环境保护局)

邮编:517200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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