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恶犯罪案件
6月13日,和平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陈某学等5名被告人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7月至2018年春节期间,被告人陈某学、陈某金、陈某满、陈某基、陈某昌在陈某研(已判刑)等头目的组织下,多次使用滋扰、纠缠等软暴力,以阻拦采伐、运输桉树木材为手段,干扰、破坏麦某、石某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以索取赔偿为幌子,敲诈勒索数额达23万元,远超过山林租金的钱款,其等人行为均属于恶势力犯罪。
法庭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诉权,给未请律师的2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益。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涉恶犯罪的事实和证据,5名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整个庭审活动历时5个小时顺利完成,案件将择期宣判。
此次案件的公开审理,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体现了人民法院坚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和意志,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