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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司法局组织召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座谈会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3-2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职能作用,全面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成效,3月22日,和平县司法局召开2023年全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座谈会。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秋耸主持会议,县政协副主席、司法局局长周娟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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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传达了广东省司法厅、河源市司法局关于加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文件精神,回顾了2022年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成绩与不足,研究了2023年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推进措施。

  会议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服务保障大局,持续规范执业行为。要始终牢记“国之大者”,从人民群众的需求出发,履行好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职责使命,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使命、新任务贯彻落实到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在服务保障社会经济发展中显担当、作贡献、开新局。

  会议强调,在2023年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河源市司法局关于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落实落细各项工作制度。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服务保障大局;二要充分发挥律师团队专业优势,全面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质量和效率;三要不断优化服务模式,深入村(社区)调查研究,充分了解掌握各自服务村(社区)的实际情况,更好地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四要夯实局机关相关股室和各司法所的主体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和绩效评价,落实好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以解决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为目标,不断提高服务质效,为我县乡村振兴工作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律保障。

  12个驻村(社区)法律顾问代表和17个基层司法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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