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司法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9年,和平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按照《和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工作安排,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
1、完善工作体制机制。配合做好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及执法、司法、守法普法3个协调小组成立工作,分别协助县委依法治县办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3个协调小组的第一次全体会议。拟定《中共和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和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中共和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等相关工作规则、细则。
2、切实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学法用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的制度,把学法用法“软任务”变为“硬指标”,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建立单位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今年度举办4次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和广大人民调解员进行2次法治教育培训。
3、配合做好市依法治市办专项督察、自查。会同工商信局、发改局等9家单位做好市委依法治市办“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工作,并围绕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查要点在本县范围内开展自查工作。
(二)不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1、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法,模范用法。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带领全局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法律法规,使大家对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更加的全面、深刻积极,推动落实本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定期不定期排查落实工作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推动。
2、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好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工作,把全年度的复议案件上传到系统进行公示,并开展了《行政复议法》实施20周年宣传活动,2019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件,审结8件。认真落实《行政诉讼法》《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本年度应诉行政案件34宗,其中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2宗,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5宗。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做好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单位账户更新,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切实加强对持证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考试2场9人次,办理行政执法证8张,规范了全县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工作。
4、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作用。引导县政府、有关单位部门积极推进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机制,让专业的法律人士参与到重大项目合同审查等重大事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事项中的参谋助手作用,提升党政机关科学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
(三)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
1、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县普法办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和平县2019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的通知》(和普办[2019]5号),对普法责任制进行了进一步部署实施,全面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健全普法工作台账,认真组织开展年度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
2、加大宪法宣传教育力度。印发《和平县关于组织落实“宪法在我心中”万场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的方案》(和普办〔2019〕1号),组织开展“宪法在我心中”万场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高规格启动、高质量开展了“宪法在我心中”——“宪法教育大课堂”进校园活动。今年共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共115次,其中开展“宪法教育大课堂”44堂次,已覆盖全县中小学校,在全县掀起了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
3.组织开展“法律进村居.家庭”活动。一是组织编印通俗易懂的《村居民法律知识读本—进村居·家庭》读本,扎实开展《村居民法律知识读本—进村居·家庭》解读宣讲活动。8月初,在大坝水背村举行全县“法律进村居.家庭”活动的启动仪式。组织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普法志愿者、村(社区)法律顾问等组成“法律服务队”进村入户,覆盖全县镇村,通过举办“法治讲座”,开展以案释法等,专业解读和发放《村居民法律知识读本—进村居·家庭》及相关法律知识的拓展,解答相关法律问题的咨询。年内“法律进村居.家庭”活动覆盖全县。
4.组织开展法治创建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深入开展多层次的法治创建。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四级同创”为抓手,继续组织开展“法治县”“法治镇”“民主法治村(社区)”以及“法治单位”“法治学校”“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等多层次的法治创建及申报命名工作,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截至目前,已创建法治镇12个,创建率70%;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245个,创建率达到了100 %。今年长盛电机有限公司已申报省级民主法治示范企业。加强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文化公园建设,按照省级“民主法治村”创建标准,指导各村居健全“农家书屋”,设立“法律图书角”,健全法治宣传栏硬件建设以及推进农村基层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四)扎实有力维护安全稳定
1、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司法行政职能深度融合。进一步加大重点人员(全区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重点行业(律师、公证、司法鉴定)、重点领域(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摸排核查力度。
2、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用好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手机GPS定位系统,严格执行报告制度、请销假制度和集中学习教育制度。积极践行治本安全观,落实安全稳控、教育矫正,顺利完成重大重要时间节点安保工作任务。认真开展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特赦工作,完成10名社区服刑人员特赦申报。
3、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加强律师工作。2019年,我县律师人数增加2名公职实习律师,队伍建设有所提高,没有出现律师执业权利受到侵害情况,律师参与重大、敏感、群体性案件及涉黑恶案件及时向局机关备案,未出现违法现象。建立和完善了律师参与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制度,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和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加强对律师代理涉黑涉恶、重大敏感案件的监督指导,引导律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履职尽责、严格履行案件报备制度;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全县律师共处理刑事诉讼38件,民事诉讼25件,行政诉讼2件,非诉讼2件,参与法律咨询与社会公益365次。
4、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衔接,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多元化解机制,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实现县乡村人民调解网络全覆盖。2019年全县273个人民调解组织1488名调解员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138件,调解成功1138件,调解成功率为100 %。
(五)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效能
1、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全县已建成7个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和32个示范性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2、村(社区)法律顾问助力基层法治社会建设。村(居)顾问律师为村(居)委会和群众共提供法律服务4166件次,服务群众47555人次,接待群众咨询服务2851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56份,代书13份,参与法律援助65宗。
3、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加强了“智慧法援”宣传推广应用工作,做实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至12月,共受理法援案件317宗,其中民事62宗,刑事255宗,接听12348与接待群众咨询365人次。
4、优质高效开展公证工作。严格规范办证程序,发挥公证职能助推“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1至12月,共办证660件,收费金额343981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薄弱之处。主要体现在:一是行政执法监督效能不足,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二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不够,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渗透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不够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等。
三、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县司法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委全会精神,主动作为、持续发力,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为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严格落实行政复议职责,依法及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推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二)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三)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和专项清理,加强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和后评估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推动司法所全程参与属地党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让公众参与到行政决策中来。
(四)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度。坚持问需设计、按需推送、精准普法,开展“七五”普法终期督查,全面总结“七五”普法工作成绩及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法治宣传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营造全面依法治县浓厚氛围,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五)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建设。统筹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资源,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大力拓展民生领域法律服务,为企业生产经营、复工复产和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帮助。
和平县司法局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