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积极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 创建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精神,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使法治和平建设 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基层,确保“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实现数量、质量双达标,近段来,我县积极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掀起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高潮。
10月30日上午,我县召开“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推进会,各镇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参加会议。会议对“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推进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镇村(社区)要统一认识,要以此次推进会为契机,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抓紧研究推进措施,对照任务清单和考核验收标准,逐项落实任务,完善工作台账,推进创建和做好迎检考核工作。
10月30日在县委政法委会议室召开全县“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推进会
继县召开推进会后,各镇加温鼓劲,迅速召开推进会,层层抓好推进落实。
2017年11月2日阳明镇创建工作推进会
2017年11月3日彭寨镇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
11月7、8、9、10日连续四天,县委政法委、县委农办、县司法局、县民政局抽调人员组成两个督导组,在县政法委副书记叶峰翔和县普法办主任陈金锋带领下深入镇、村(社区),对2017年度申报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124个村(社区)进行了抽查。听取镇、村(社区)法治创建工作介绍,实地查看镇、村(社区)标志性的法治元素、法治教育宣传栏、村务公开栏、法律图书室等场所,查看翻阅有关创建台账资料。督导组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督促整改。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叶峰翔率第一督导组督导“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
县普法办主任陈金锋率第二督导组督导“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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