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县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07-04 浏览次数:- 【字体:

和府办函〔2018〕37号

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县省级电子商务

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和平县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经商信局反映。

 

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      


和平县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
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创建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工作,促进和平县电子商务发展,提升电子商务应用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围绕“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为主线,推进完善和平县电子商务生态体系建设,健全和平县公共服务体系,培养农村电商人才,促进创业和产业孵化,建立健全镇、村电商服务网点,引进整合国内知名电商平台资源,促进传统涉农企业(公司)借助电商手段转型升级,全方位、有效推进和平省级示范县工作的落地,保障该项目顺利通过省商务厅的验收。
    二、工作目标
    (一)完善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政策、机制。制定有利于我县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的标准和规则,出台有利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政策;落实示范项目建设、运营状况等调查统计工作,定期上报动态信息。
    (二)健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有效整合各种资源并建立县域农村电子商务平台、运营服务中心、仓储配送中心(商品中转集散中心)、镇级服务站和村级服务点,形成由县域服务中心、镇级服务站、村级服务点组成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为农村消费者提供信息发布、网络购销、线下体验、质量追溯、售后服务等功能。具体内容包括:建设1个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仓储物流中心,17个镇级电商运营中心,152个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全面建成并完善电商物流配送体系;农村网络零售额年增长20%,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增长30%。
    (三)建立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体系”和“电商扶贫体系”。培育出一批电商人才、企业和运营平台。培训政府工作人员、涉农企业人员、合作社社员、农民、贫困户等各类电子商务人才4000人次以上。
    (四)建立农村电子商务“三个链条”。即建立生产、交易、运输为一体的特色农产品智慧供应链;健全开发、加工、推广、销售的产品销售产业链;提升品牌、品质、文化等产品价值链。
    三、建设内容
    (一)建立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2018年5-12月)。
    1.建立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配置独立的服务前台、线上体验区和孵化区,在技术支持、培训孵化、产品上行、品牌建设、网络推广和农产品检测等方面为电商、创业群体提供免费基础服务及特色增值服务。通过“服务中心+服务平台+企业+基地”的模式,实现优势资源的对接与整合,打通农村电商产业链上的各个环节,营造健康的电子商务发展生态环境。
    2.建立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在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主导下,依托国内知名电商平台以及本地的电商企业,联合打造和平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电商资讯、人才培训、企业及商品展示、创业孵化、信用管理、质量追溯、小微企业综合服务等功能模块,并在网络交易数据、企业管理、行业监管等方面提供有效支撑。同时对接物流信息公共发展平台,链接相关政府部门网站,接入第三方电商运营商、服务商等端口链接,成为集企业展示、产品展示、技术培训、人才孵化、信息咨询、应用推广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电商综合交流平台和资源共享平台。
    3.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体系。和平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各镇人民政府联合协作,统筹规划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充分利用万村千乡农家店、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站、邮政、供销社等各类资源,根据每个行政村重点建设1个站点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服务站点按照相关建设标准进行设施改造和功能提升。每个站点需提供15-100㎡的场地,包含综合服务和物流仓储等功能,建立标识统一、平台互通、功能集约、服务规范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体系,完善信息报送、日常网络安全管理、考勤管理、货物配送等规章制度,使其能够承担创业指导、网上代买代卖、物流代收代发、缴费支付、小额取现、电商信息推送、O2O体验店等多项服务功能,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形成上下联动、广泛覆盖、高效便捷的农村电商综合服务网络;建设17个镇级电商运营中心,152个村级(包括42个贫困村)电商服务站点。
    (二)建立电子商务进农村上行物流配送体系(2018年5-12月)。
    1.建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物流配送中心。依托县电商产业园,联合县内各快递物流运营公司,打造服务全县的县级物流配送集散中心,为电子商务货物集散及农特产品提供仓储、分拣、初加工、配送及金融、结算、咨询等配套增值服务。
    2.建立镇、村两级上行物流配送服务体系。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作为示范项目承办企业,开展农村物流配送网络体系建设。依托物流承办企业,整合我县现有的民营快递公司,农村流通网络资源,开展“一镇一站、一村一点”的农村物流配送站点建设,并与镇、村两级电子商务进农村服务站点同步建设。镇级服务站建设规模不少于30㎡,具备中转仓储、分拨配送、物流服务等功能,村级服务点建设规模不少于15㎡,具备信息发布、代收代发、代销代购等便民服务功能。各站点配置物流信息系统,并对接县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农村物流需求信息,连接供应链、物流链上下游企业,实现统一仓储、统一分拣、统一车辆、统一标识、统一配送。有效解决农村“最初一公里”与“最后一公里”的物流问题,实现城乡物流互联互通,促进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快速发展。
    (三)建立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2018年6-12月)。
    通过招标的方式进行承办,依托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电子商务进农村人才培训体系,主要负责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各类人才的培训,开展面向政府机关、企业、农民、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残疾人、贫困户等群体的基础知识培训、技能方法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等不同层次培训。培训各类电商人才4000人次(具体人数依据省商务厅下一步具体要求确认)。
    (四)建设重要农产品上行供应体系(2018年6月-2019年3月)。
    1.加快农产品标准化和供应链体系建设。依托现有电商企业、合作社建立县域、镇片区的上行供应体系,形成多层次、多区域的上行供应平台体系,确保上行农产品在质量、包装、食品安全等方面形成标准化供应链条。支持对县内不具备电商流通能力的非标准化农产品,尤其是建档贫困户和合作社的初级农产品进行原始档案登记。根据不同的产品属性进行合理的市场渠道规划并制定产品上行销售各环节标准体系,结合区域公用品牌应用形成统一包装、统一宣传。让县域内更多初级农产品具备电商流通能力,助农增收。
    2.完善重要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建立和平县重要农产品质量溯源公共服务平台,实现重点产品的种养殖环境核心要素、企业主体、核心产品指标、检测认证资质、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全流程溯源,实现农产品上市分批次管理,自动生成防伪溯源二维码“一物一码”等溯源功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建立溯源产品档案。对县域内特色农产品尤其是网销产品进行调研,根据产品的供应主体、产品检测及基地认证资质、上市周期、种养殖规模、农业投入品使用等信息建立溯源产品原始档案。(2)建立重要农产品质量溯源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县域重要农产品溯源公共平台,实现种养殖、深加工、物流存储、交易流通等环节的全流程二维码追溯。(3)建立农产品质量溯源示范基地。根据前期调研情况优选达到网货产品标准并具备产品组织发货能力的优秀企业、合作社作为溯源项目示范基地,重点投入全套溯源信息自动采集设备,实现全流程溯源,充分发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建设产业园区(基地)配套服务体系(2018年6-12月)。
    做好电商产业园区的规划设计,统筹安排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用地空间布局,采取多种形式,加快投资建设步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电子商务企业和配套服务企业入驻,形成集商品交易、平台建设、仓储物流、融资支持、品牌创意、创业孵化、创客空间、人才培训等多功能、多业态融合的电子商务园区,把园区打造成为创新创业高地、产业投资洼地和县域经济新的增长极。进一步完善提升和平县电商扶贫和电商创业基地的服务和孵化功能,建设运营好和平电商产业园。
    (六)建设电子商务精准扶贫体系(2018年6-12月)。
    开展好“电商助农”精准扶贫培训,对有能力、有意愿的贫困户及残疾人员等进行培训,扶持其直接从事电子商务或从事与电子商务相关的工作。开展“百家电商帮扶贫困户”活动,通过电商与贫困村、贫困户的对接,推动全县特色农产品销售。推动更多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实现更多的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四、实施步骤
    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工作自2018年4月起开始,2019年3月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实施计划如下: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8年4月至5月)。
    依据《和平县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进行安排、动员、部署,在当地媒体、网络公布方案,加大社会影响力,严格按照《方案》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取得预期目标。召集县内相关单位、知名电商企业、个体电商经营者、农民代表参加电子商务进农村座谈会,广泛听取各界对于电商进农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政府原有数据及信息基础等,开展农村电商基础数据调查统计工作,为建立全县电子商务统计标准和体系做好准备。
    邀请相关机构指导完成农村产品上行项目、农村电商园区建设项目、建设公共服务保障体系项目、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项目、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项目等5个项目的招标需求书的撰写。向县财政局提交项目招标需求书,确定资金拨付等方式。邀请第三方招标公司,在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需求,并组织专家评审。结合示范县整体项目进度要求,加快招投标流程进度。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5月至12月)。
    完成各具体工作的招投标流程;完成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等平台的建设,并高效运营;完成县、镇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完成152个村级服务网点建设,并高效运营;完成农村宽带、移动宽带普及工作,全县行政村宽带覆盖率达到100%;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电子商务人才培训计划,分为专业班、普及班进行定向培训,结合集中培训和送课下乡模式,做好培训资料存档等基础工作;对项目组织实施,由县经商信局、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评估办法和实施细则、资金管理规范等,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按计划保证项目进度及资金拨付率等项目要求,并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上报年度工作总结。
    (三)总结推广阶段(2019年1月至6月)。
    根据《广东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及我县《方案》,全面总结验收创建工作情况,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上报总结报告,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运营情况、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的梳理和总结,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形成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经验模式,迎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对项目的组织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担任组长、县直有关单位、各镇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和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牵头抓总,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共同研究解决在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经商信局、县财政局要以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实施为契机,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建设力度,为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提供基础支撑。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经商信局、县财政局作为项目推进工作的责任主体,对电商进农村示范项目落地实施负责,要做好组织协调,强化沟通配合,对项目承办企业加强监督指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各镇、各有关部门作为项目实施配合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全力保障项目推进,为项目实施创造条件。
    (三)强化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对项目的日常监管,将《方案》、项目和资金安排情况在县内媒体或网站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建立项目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和进展时限,及时报送项目推进情况。建立项目定期汇报督查制度,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并做好工作指导和督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要及时做好资金拨付工作,保障示范项目资金使用安全,确保专款专用。
    (四)做好宣传工作。要通过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对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进行跟进宣传,号召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特别是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大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灵活运用微博话题、微信栏目等,持续开展微直播、微访谈、微调查,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定期发布重点工作、适时通报工作进展、及时征询了解各方意见建议等。同时,要总结推广电子商务进农村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赢得各界关注、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
    (五)狠抓行业监管。建立健全具有和平县特色的电子商务进农村行业标准、质量监管和溯源体系、产品认证体系、电商诚信体系和数据统计分析体系,推动我县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充分发挥公安、税务、经商信、农业、畜牧兽医渔业、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农特产品和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促进网络交易主体守法经营,严厉打击网络售假、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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