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源市和平县2023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批)》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20号)的有关规定和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和平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河源市和平县2023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批)》。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身份通过书面等法定形式向和平县自然资源局反馈,并附有效联系方式。
一、公示期限
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6日
二、公示地点
河源市和平县人民政府网站
三、反馈方式
地址:和平县自然资源局五楼开发利用与用途管制股
联系电话:0762-5689718
邮箱:hptdly@163.com
附件1:河源市和平县2023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批)(公示稿).pdf
附件2:关于《河源市和平县2023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批)》的公示的起草说明.doc
和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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