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和平县机制砂行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一手抓发展,一手抓保护,规范我县机制砂行业管理,促进我县经济建设和生态保护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十三部门转发<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河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九部门转发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我县组织起草了《和平县机制砂行业管理办法(试行)》。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2年4月19日前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邮箱形式向我局进行反馈,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和联系地址、电话),单位反馈意见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馈意见的需签署真实姓名(若无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意见建议,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袁丁亮
联系电话:0762-5632831
邮箱:721360211@qq.com
和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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