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和平县县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运营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1年12月10日前通过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和联系地址、电话),单位反馈意见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馈意见的需签署真实姓名(若无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意见建议,我局将不予受理)。
地址: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滨河东路财政局4楼资产管理股
联系人:梁小敏
联系电话:5663009
邮箱:hepingczj@163.com
和平县财政局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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