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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来源:和平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1-11-17 10:20:1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全面落实“保居民就业”任务,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根据《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21〕13号)、《河源市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河府〔2021〕4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和平县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见附件),按规定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4日

  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反馈意见:

  1.信函请寄: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滨江东路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517200)

  2.电子邮箱:hprsjbgs@163.com

  3.传真:0762-5639139

  附件:和平县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7日

  本文反馈结果链接地址:http://www.heping.gov.cn/zmhd/jgfk/content/post_4665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