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民意征集

关于和平县禾汇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态体验区拓展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来源:和平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20-03-05 15:21:0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和平县禾汇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态体验区拓展基地建设项目的申请,和平县环境保护局已受理了《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和平县禾汇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态体验区拓展基地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和平县禾汇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河源市和平县上陵镇米福村

  四、和平县禾汇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态体验区拓展基地建设项目位于河源市和平县上陵镇米福村,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5°0′47.18″,北纬24°38′40.27″ ,主要从事鸡、鸭、牛、羊、鱼的养殖,以及苗木类种植、药材种植。项目总投资7300万元,占地面积700亩,建筑面积约500m2,设计规模为鸡常年存栏量250只、鸭常年存栏量200只、黄牛常年存栏量50头、山羊常年存栏量50头、鱼塘约200亩(年产值约480万元)、苗木类种植(桂花、香樟、万紫千红、兰花、杨梅、猕猴桃、嘉宝果、楠木、蓝梅)约300亩,药材种植(金银花、牛大力、巴吉、五指毛桃、玉桂)约200亩。

  五、该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执行下列标准: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养殖区恶臭的氨气和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执行广东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

  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生活污水和养殖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中的较严者后回用于树林灌溉。

  3、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粪便排放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病死动物处理执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3]34号)。

  六、按《报告表》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与污染防治工程要实行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要求。

  七、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八、本批复作为该建设项目选址报建和建设依据。项目建成后,应竣工环保验收,并报监管部门备案,纳入常规范围管理。

  九、本项目日常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由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负责;本项目的“三废”排放应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为日常的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十一、公示时间和联系方式:

  本项目审批公示时间十天,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受理单位:和平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5677972
    电子邮件:2385378069@qq.com
    联系地址: 和平县城东堤路49号 (和平县环境保护局)   

    邮   编:517200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