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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河源和平阳明县级自然保护区调整情况公示》的意见反馈

作者: 来源:和平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4-10-25 浏览次数:- 【字体:

  和平县人民政府于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3日,通过和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关于河源和平阳明县级自然保护区调整情况公示》意见的公告,在征集时间段内,收到2条意见反馈,公示如下:

  《关于河源和平阳明县级自然保护区调整情况公示》意见反馈表.xlsx

  和平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5日

  本征集意见链接地址:http://www.heping.gov.cn/zmhd/myzj/content/post_6252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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