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机构简介
和平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成立于2007年,办公地址在深圳福田(和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智慧“双创”大楼七楼,2019年4月成为和平县人民政府派出行政机构,主要负责园区的开发建设,对工业园实施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和协调服务。和平县工业园管委会主要负责拟定园区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并统筹负责园区及和平县招商引资工作,同时负责落户项目的总体规划和建设工程的审查审核工作,帮助入驻工业园企业搞好安全生产。和平县工业园管委会内设两个股室,综合服务股和招商建设股,共有行政编制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股级职数2名。园区管委会2020年5月下设和平县工业园企业服务中心,为正股级事业单位,共有事业编制15名。具体职能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
(二)负责拟订工业园区发展规划、产业布局、产业政策和优惠政策以及各项具体管理办法、服务工作规定等,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园区征地拆迁工作
(四)组织实施园区内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
(五)负责管理、协调工业园区内涉及财政、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生态环境、工信、应急、公安、司法、人社、市监、政务服务、城管执法、统计、审计、教育、扶贫、文广旅体、卫健等行政职能部门的相关工作
(六)负责工业园区资金的管理、使用
(七)会同县有关部门负责工业园区内招商引资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为投资者和外来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八)管理协调入园企业项目建设和生产,协调工业园区入园企业产业准入、用地计划、施工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人才招聘、经济统计及企业外来员工(高管)子女教育安排等工作。
(九)负责县政府下达的扶贫工作,负责工业园区法制宣传文化体育、卫生健康、信访、维稳及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任务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行政综合执法,查处违法行为。
(十)负责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等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工业园区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入驻工业园区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负责行使县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其中:
(一)综合服务股。负责公文处理、会议组织、机要保密固定资产管理、档案管理、后勤服务等日常工作。负责园区管委会机关党建、组织人事、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党风廉政、工青妇、扶贫等方面工作,督促“两新”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的财经方针、政策。负责制定管委会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制订年度资金使用计划(预算)。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会计成本核算工作。充分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完成经济核算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和年报(决算);监督工业园区征地拆迁、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结算工作。负责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经济数据收集、统计工作。负责对接县发改局、工商信局。负责工业园区数据统计与分析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和科技创新工作,负责工业园区的省市、县的考评考核和专项评价工作。
(二)招商建设股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工业园的外出招商洽谈跟踪、项目落地等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工业园招商优惠政策及有关管理规定的研究和制订。负责招商引资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工业园区的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负责进入工业园区企业和项目的资格审查。负责工业园企业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园区企业与项目的建设服务及协助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等工作。负责协调工业园区的企业办理项目登记、注册、立项、报建、核定、验资、环保审批、牌照申领和工商年检等手续的代办工作。协助工业园企业搞好招用工综合管理工作。协助推动工业园区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产业提升和结构调整等工作。负责组织工业园区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编制工业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工业园区用地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工业园区征地、拆迁安置、闲置土地、低效土地清理工作。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园区用地测绘和规划工作牵头协调工业园区征地、拆迁遗留问题及纠纷调解处理工作。牵头协调工业园区工程项目建设设计方案的联审。负责审定年度工程计划和投资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监督工程项目和招投标及建设管理工作。协调县财政局评审中心部门做好工程项目的预、结算报告工作。负责工业园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初审、报建审核、施工监督、施工单位及设计单位资质审查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审定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计划、组织与协调。负责项目的现场施工管理,负责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园区市政管理、市政设施的维修与保养、安全生产管理、消防管理、环境保护、信访、妇女儿童、维稳及社会综合治理、园区绿化管理、路灯管理、卫生管理、户外广告管理、劳动服务与纠纷处理等工作。协助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流动人口管理等社会事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