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调整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1-04 浏览次数:191 【字体:

和自然资〔2023〕296号

各自然资源所,局机关各股(室):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消防安全生产委员会对消防安全的工作部署,切实履行自然资源部门消防工作职责,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调整和平县自然资源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叶志环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文拥  党组成员、副局长

  叶月铭  党组成员、副局长

  曾祥球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伟胜  党组成员、总规划师

  林平战  总工程师

  张智泉  工会主席

  成  员:办公室、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用途管制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建设规划管理股、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征收管理股、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各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设规划管理股,由曾祥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为层层压实责任,明确单位内部机构消防工作职责分工,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积极配合消防主管部门推动实施重点消防设施建设,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落实自然资源部门消防职责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管制〔2022〕288号)《河源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的通知》,特制定自然资源部门配合做好消防工作任务分工表(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自然资源部门配合做好消防工作任务分工表.pdf

  和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