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村保护规划(2022-2035年)》政策解读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4-15 浏览次数:6 【字体: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 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建村〔2014〕6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建村〔2013〕13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规划期限至2035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修编)工作》(粤建节函〔2021〕175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单位拟定了《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村保护规划(2022-2035年)》。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说明

  为全面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 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建村〔2014〕6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建村〔2013〕13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规划期限至2035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修编)工作》(粤建节函〔2021〕175号),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城乡建设中的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工作,推进城乡高质量发展。根据《河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以及国家广东省、河源市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等,制定本规划。

  二、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一)国家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7)、《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4)、《传统村落评价认定指标体系(试行)》(2012)、《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1)、《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11)、《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2000)、《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2022)、《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1〕2号)、《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2021)、《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1〕41号)、《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关于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切实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坚决制止破坏行为的通知》(2020)、《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广东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18〕56号)、《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通知》(建规〔2017〕212号)、《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2017)、《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建村〔2014〕61号)、《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2013)、《关于印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建村〔2013〕130号)、《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的通知(建规〔2012〕195号)、《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规范》(GB 55035-2023)、《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GB/T50357-2018)、《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XF/T1463-2018)、《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试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等国家层面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标准规范。

  (二)广东层面:《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2019)、《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2019)、《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9)、《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2023)、《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大力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2023)、《关于加快推进规划期限至2035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修编)工作》(粤建节函〔2021〕17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粤建节〔2021〕16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传统风貌建筑及线索保护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关于在拆旧复垦工作中加强乡村传统文化景观保护的紧急通知》(粤自然资函〔2019〕2005号)、《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林寨建筑群保护规划》(2021)、《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报审(报批、报备)成果要求》(2021)、《广东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数据入库规范》(2021)、《广东省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指引(试行)》(2021)、《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粤消安〔2017〕2号)、《广东省村庄整治规划编制指引(试行)》(2006)、等广东层面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标准规范。

  (三)河源层面:《河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河源市和平县林寨历史文化保护规划》(2013)等河源层面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标准规范。

  三、主要内容说明

  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属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的名村保护规划,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附件:《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村保护规划(2022-2035年)》.pdf

  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