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和平县公安局公白派出所办公楼及公白镇文化中心用地预征地查丈的通告

作者: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0-09-04 浏览次数:392 【字体:

和府〔2020〕35 号

  为加快推进和平县公安局公白派出所办公楼及公白镇文化中心建设,更好地维护公白镇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营造一个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和服务人民群众的窗口,拟征收公白镇塘角村老街自然村集体土地0.5公顷,东联村山辽自然村集体土地0.3公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预征地范围:和平县公安局公白派出所办公楼及公白镇文化中心建设用地位于公白镇东联村。规划总面祝0.8公顷,土地权属为公白镇东联村山辽村民小组集体及塘角村老街村民集体,具体四至范围以预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补偿标准:本项目拟采取货币补偿安置等途径安置被征地农民。土地拟征收土地按《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6年修订调整)的补偿标准并结合我县实际进行补偿,补偿标准参照《赣深高铁(和平段)建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和府函〔2017〕141号文件参照执行。

  三、查丈时间:从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8日(农历七月十四至七月二十一)为实地查丈土地面积清点地上附着物的时间,土地使用权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实地,自觉配合有关工作人员核实地类及查丈面积。逾期,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为加强项目规划内的土地监控管理,从本预通告之日起,本项目规划范围内严禁抢搭、抢建、抢挖、抢种等违法用地行为,凡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青苗等一律不予登记补偿。

  五、本项目预征地工作由和平县公白镇人民政府实施。

  特此通告

和平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