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在和平县委、县政府及市医保局的正确领导下,和平县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138”及“百千万工程”的具体安排和工作要求,立足和平县医疗保障领域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充分利用党组会议、研讨交流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宣讲会等多种形式学习传达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二是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工作制度,加强法治素养培训,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党组(扩大)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的常设议题,切实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工作,推动医保法律法规学习。一是制定学法制度。明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重点内容,在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党的文件等出台后,第一时间列入会议学习,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法治意识,确保普法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二是坚持普治并举、学用结合。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进学法经常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以及医保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等,每月由领导班子成员、各股室业务骨干分别领学辅学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法规和《河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三是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利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宣传医保知识和打击欺诈骗保的相关知识,通过摆摊宣传、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向群众重点宣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与群众生活就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监管氛围。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县医保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层层细化工作任务,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强抓政治建设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到实际工作中,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对依法治县重点工作任务进行逐项分解,责任落实到具体股室,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为依法治县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三是履行法治职责,依法全面履行医保局各项职能,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定程序,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四是强化督察指导,定期对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进一步查漏补缺,巩固提升,保障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效果,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教育,切实增强法治观念。一是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以上带下,全面营造法治学习日常化、日常工作法治化的学法用法浓厚氛围。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和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平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极大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升了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三是采取多种学习形式,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及网络学习、宪法宣传周、领导普法讲法等机会,组织法治专题学习、法律知识考试,对干部职工开展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专题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二)完善制度建设,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先后制定《和平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和平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和平县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和《和平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等行政执法制度,加快执法标准细化工作,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增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确保每个执法动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创新普法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创新多种宣传方式,提升医保政策宣传效果。通过“线上+线下”的组合式宣传,全覆盖、全方位宣传“医疗保障保民生”系列政策措施,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医保服务,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常态化投放打击欺诈骗保的宣传标语,提升公众对医保基金的认识,在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大厅处设立“打击欺诈骗保”信箱,收集群众的投诉与意见,及时反馈并解决群众的问题。结合基金监管宣传月和集中征缴期宣传活动,通过巡回宣传的方式,派发宣传单张、海报、折页、政策须知等广泛宣传医保政策,让医保政策听得到、看得见。
(四)加强执法力度,筑牢基金安全防线。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持之以恒强化医保基金监管。一是制定监管计划,根据国家、省市医保行政部门的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和平县2024年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方案》,对2024年基金监管工作重点、范围、监管方式等作了具体安排,确保了全年基金监管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二是创新监管方式,强化大数据分析运用,对费用增长较快的定点医疗机构加强监测监管,创新监管方式,运用智能监控重点对收治病人情况、规范诊疗和收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三是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全县范围内各医药定点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并对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了自查自纠复核。四是强化工作保障,加强对基金监管人员和后勤保障,新招录医学类公务员1名,充实基金监管干部队伍,新购置基金安全宣传物资一批,为之后的基金宣传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对照县委、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要求,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法治学用结合不足。大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观念的坚持贯彻相比去年有所提升,法治思维和能力建设也有所加强,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突出问题还不够经常有效,体现在其对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县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知不够。二是执法力度仍需加强。单位执法人员较为紧缺,但监管服务对象人员较多,医保领域违法违规问题时有发生,执法力量薄弱与执法管理任务重的矛盾尤为突出,同时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宣传形式有待创新。我局的法治宣传效果仍有提升空间,对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还不够深入,普法宣传手段较为单一,主要以分发宣传手册、知识讲座、微信公众及朋友圈宣传等形式为主,宣传方式创新不够、氛围不浓,部分参保人对医保政策的了解掌握还不够透彻,普法任务依然很重。
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更新快,我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除办理异地备案、零星报销、医保待遇发放、医保征缴、医疗救助及其他机关事务以外,还须对县内的两定机构进行日常基金监管工作,今年虽新增一名执法人员,但现有人员编制仍无法满足新时期医保工作的需要,法律人才有所欠缺,执法监管力量较为薄弱。
五、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思想引领,提高干部法治素养。建立健全法治培训制度,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坚持日常法律学习、年度学法考试等工作。结合“八五”普法教育、“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学习,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与医保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增强干部的守法意识和法治素养。
(二)围绕专项行动,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一是围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专项行动成果的曝光力度,积极推进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二是积极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行政执法人员要通过加强自身的法治教育和学习,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三)开展执法培训,全面提升执法质效。建立健全法制培训和讲座制度,充分利用党支部学习、业务学习、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等契机,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建立和完善考核制度,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与医疗保障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加强政策宣传,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增强做好政策解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利用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加大政策解读的工作力度,持续深入开展好“八五”普法、“送法下乡”、法治讲座等活动,大力宣传医保法律知识,让群众知法、学法,增强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有效引导群众预期,提升医保部门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
2025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契机,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这个工作重点,精心谋划“八五”普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努力建设法治型政府,为我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和平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