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和平县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4年11月12日在和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和平县审计局局长 尤树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县审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落实上级审计机关的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立足经济监督主责主业,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法审计了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奋力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巩固新形势下稳中向好发展态势,推动“融湾”、“融深”更近一层,抓牢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全县经济平稳运行在合理区间,2023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平稳。
——多措并举挖掘可用财力,增加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加强收入征管。各财政收入执收部门积极组织财政收入,2023年全年完成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46764万元;二是积极向上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023年上级下达我县新增债券资金29200万元,大力支持了我县县城供水工程改造项目、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殡仪馆升级改造工程等项目施工建设;三是积极开展国有资产盘活处置工作。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进行分批处置,2023年资产处置收入9569万元。
——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兼顾使用县级财力,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力度,保障重大政策、民生项目和重点工程的实施。一是兜牢“三保”底线,树立底线思维。2023年“三保”支出完成了211982.27万元;二是全年卫生健康支出49498万元,努力改善人民群众的就医环境;三是投入了13752万元,支持了国道 G358 线路面工程、省道S253线热水至青州段改建工程及全县“四好农村路”等项目建设,不断夯实全县交通设施基础,加快构建“外联”“内通”“立体”交通网络格局,让广大群众出行更加安全便利。
——强化科学理财,落实财政改革发展。一是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利用“数字财政”系统平台,动态监管“三保”、债券资金等各类资金,加快支出进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二是规范监督管理,积极落实上级财政部门工作部署要求,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开展全县教育系统财务检查,加强对我县教育系统各单位的财务监管,排查化解有关资金风险;三是公开预决算信息,牵头组织各预算单位在县政府网站及时公开、更新部门预决算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提高预决算透明度。
——狠抓审计整改,提高整改成效。县审计局认真落实督促整改的责任,做深做实整改“下半篇文章”,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督促被审计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进一步提升整改工作实效。截至2024年5月底,2022年度审计查出的6大类项目287个问题,有关单位已整改234个问题,整改完成率81.53%。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2023年度县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90677万元、总支出396889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64889万元、总支出5761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907万元、总支出76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26175万元、总支出26449万元。2023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总体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教育专项资金未拨付到位。(1)截至2024年3月底,县财政局欠拨上级教育专项补助资金7636.55万元;(2)截至2024年3月底,县财政局未返拨2023年高中收费返拨(春秋两季)及2023年学前教育返拨(春秋两季)共计1946.80万元。以上两项未拨付到位共计9583.35万元。
2.占用各类往来资金484.33万元。抽查发现,2023年县财政占用上级拨付县直对口单位的往来款484.33万元。
3.非税收入未全额缴交非税专户。(1)污水处理费未全额缴交非税专户,涉及金额277万元。(2)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02万元未上缴非税专户。
4.未拨医疗救助专户上级补助资金5148.57万元。2023年,县财政局国库收到上级下达的医疗补助资金共计6148.57万元,2023年县国库拨至医疗救助专户1000万元,余5148.57万元未拨至医疗救助专户。
5.非税收入历史欠费未移交税务部门,涉及金额817.7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底,我县共有非税收入817.75万元历史欠费未移交税务部门,一是恒大援建河源市和平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平县福和产业园大坝工业集聚区等二个项目共69.1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二是和平县罗营口水电有限公司欠缴土地出让金748.64万元。
6.有3项工程未缴交人防易地建设费,涉及金额257.8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和平县钟表科创城基础设施及厂房、和平县珊瑚市场停车库工程、综合楼等3个工程未缴交人防易地建设费共257.81万元。
7.有16宗已出让土地闲置。因相关职能部门前期工作不够细致,16宗已出让的土地存在征拆遗留问题、规划调整等原因导致权利人无法按期动工开发建设,截至2023年底仍处于闲置状态。
8.“三保”预算执行率不够高。和平县2023年“三保”调减后预算数为242964万元,实际支出数为21198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7%。部分“三保”细项预算执行率低于50%甚至为零。
9.未按规定及时分配资金。(1)县财政局收到上级下达的部分转移支付资金共150625.56万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分配给预算单位,其中超期最长的为301天,影响资金使用效率。(2)2023年度,县财政局共收到上级下达的“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转移支付资金252842.11万元,已分配资金252450.77万元,剩余资金391.34万元,截至2024年3月底仍未分配。
10.未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审计抽查发现,上级分配给和平县2023年油茶营造任务3.85万亩,其中新造2.5万亩、低改1.35万亩,根据县林业局提供的资料反映,2023年县油茶营造任务仅完成新造5560亩,未完成年度生产任务。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重点对县委党校、县妇女联合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和县卫生监督所等5个部门单位的2023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单位基本能够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履行部门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按照预算法等财政财务法规使用财政资金。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1.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不力。一是有1个单位未按规定建立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二是有1个单位未按规定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离任和任期审计;三是有1个单位履行卫生监督检查职责不够到位。
2.“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有1个单位食材配送服务变更未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二是有1个单位重大决策管理机制不健全;三是有1个单位个别重大决策事项未经班子会讨论。
3.部门预算管理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一是预算执行不规范,存在超预算支出、无预算支出等问题,涉及2个单位,金额2.37万元;二是预算编制不够精准,涉及3个单位;三是项目资金未专款专用,涉及1个单位,金额21万元。
4.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仓库物资未进行出入库登记管理,涉及1个单位,金额19.84万元;二是资产未及时办理移交手续、登记入账,涉及1个单位;三是账实不符,涉及1个单位,金额202.14万元;四是公房门店管理不到位,存在未办理产权登记、租赁合同到期未续签、代收租金未登记入账等问题,涉及1个单位;五是国有资产收益监督管理不到位,涉及1个单位。
5.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有2个单位现金管理不规范,存在大额现金支付、坐支现金等问题,涉及金额9.64万元;二是有2个单位会计原始凭证审核把关不严,涉及金额68.62万元;三是有2个单位应缴财政专户款未及时上缴,涉及金额80.92万元;四是有2个单位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涉及金额17.53万元;五是有1个单位工程未及时办理财务决算,涉及金额734.21万元;六是有1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
二、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加大了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审计力度,一是按照我县项目计划工作安排对我县2022年提高孤儿和残疾人等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标准政策落实情况以及我县2022年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二是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工作安排对我县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能积极贯彻落实各项政策,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政策落实,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和平县2022年提高孤儿和残疾人等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标准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一是多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金,涉及金额1.40万元;二是未及时发放“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金,涉及金额4.17万元;三是政策宣传不到位,存在残疾人未及时享受补助的情况。
(二)和平县2022年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一是多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涉及金额1.31万元;二是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救助金,涉及金额0.51万元;三是乡镇人民政府入户调查核实存在遗漏现象;四是未及时发现申请家庭状况发生变化造成多发补助,涉及金额8.19万元;五是多计共同生活人领取补助金,涉及金额1.98万元;六是未对收入或财产超标准出现预警情况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七是对不符合特困条件人员领取救助资金未予以追回,涉及金额5.87万元。
(三)和平县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一是未按期偿还政府债券利息,存在偿付风险,涉及金额15330.88万元;二是未按规定取得施工许可证,先行开工建设;三是工程项目建设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完工。
三、民生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组织对和平县撂荒土地复耕复种整治项目开展了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和平县撂荒土地复耕复种整治项目在建设程序上基本做到了合法合规,进行了可行性研究、立项批复、公开招投标等程序,资金管理能专款专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低;二是工程超合同工期且进度缓慢;三是项目实际完成图斑数与月报统计图斑数不符;四是勘察设计不合理;五是部分工程施工质量较差;六是项目建设效益较低;七是施工方擅自变更设计和施工方案。
四、 公共投资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组织对和平县腐竹产业园建设项目、和平县城区机械式立体公共停车库项目两个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一是和平县腐竹产业园目前基本建设完成,但因销售渠道未打通,未实现正常化投产;二是停车场项目的建成对完善我县交通设施建设、改善周边居民生活品质、提升县城整体形象,缓解县城停车难问题起到了较好的效果,工程建成投入运营后,能够依靠停车费收入、商铺出租收入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
(一)和平县腐竹产业园建设项目审计发现的问题
1.相关工作任务落实方面。一是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订立合同,与招标文件不符;二是河源栖岭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地块未供先建;三是河源栖岭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结算。
2.项目资金拨付方面。一是河源栖岭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工人工资支付模式;二是未按规定扣除质保金;三是河源福财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工程造价不合理,导致工程结算价不真实。
3.项目资金绩效方面。一是工程管理不规范,存在签订合同时间与出具监理月报的时间存在时间差、施工合同签订时间早于投标时间及中标时间等问题;二是未按时支付分红资金;三是产业园建设绩效不明显;四是产业园实际情况与合同不符,涉及金额110.99万元;五是河源福财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财政资金结余10.16万元未及时收回。
(二)和平县城区机械式立体公共停车库项目审计发现的问题
1.项目建设管理方面。一是工程建设未按实际进行结算,涉及金额4.79万元;二是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情况下开工建设;三是和平县珊瑚市场停车库工程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及竣工验收;四是工程变更未及时履行审批手续;五是工程建设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六是工程预算未经县财政评审中心审核。
2.项目资金使用方面。一是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项和有关费用,涉及金额1088.16万元;二是未按照工程实际进度拨付工程款,超进度拨付217万元。
3.项目效益发挥方面。一是未按规定将用于偿还专项债券的专项收入及时上缴县财政国库,涉及金额28.83万元;二是商铺运营管理不够到位,未及时向承租方催收商铺租金,涉及金额3.58万元。
五、自然资源环境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组织对礼士镇、彭寨镇、大坝镇等3个乡镇共6名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领导干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积极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取得了一定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在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方面。一是有3个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意见不够到位;二是有2个镇贯彻落实河长制工作不力。
(二)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面。一是有1个镇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滞后,应急保障能力不足;二是有2个镇未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协调机制;三是有1个镇建设项目未取得用地批复,非法占用土地,涉及面积1.65亩。
(三)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方面。一是有2个镇对土地资源管理不到位,导致大量土地、林地等被违法占用,涉及违法卫片图斑216宗435.54亩;二是有2个镇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不到位,涉及面积49.586亩;三是有1个镇临时占用林地期满后未按期恢复林地原状;四是有1个镇未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设立的养猪场;五是3个镇对污水处理设施存在工程未能按期完成或管理不到位;六是3个镇均存在农村饮用水工作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六、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以上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少数单位履行预算执行不够严格。如预算编制不够准确,执行不规范,仍然存在支出超预算和支出未纳入单位预算等问题;二是部分单位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够规范,对落实上级重大政策措施缺乏深入的研究,推动政策措施落实力度不足;三是仍有个别单位(部门)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推动项目建设不够有力,部分项目建设程序执行不够到位;四是有些单位(部门)对遵守财经法规意识不强,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执行财经法规制度不够严格。综合审计反映的情况与问题,提出以下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提升财政收支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强化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各部门预算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不折不扣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确保部门预算编报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合理性,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二是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管理现代化水平,加快“数字财政”建设落实,规范财政预决算管理,提高预决算编制质量,强化绩效管理,加强绩效运行监管,通过数字赋能有效加强财政资金管理。
(二)积极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推动我县经济发展。准确把握当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理解上级各项政策要求,分析研判各项政策措施,加强与上级沟通衔接,并结合行业与地区实际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压紧压实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推动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全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三)着力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建设绿美和平。紧扣“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任务,大力推进绿美和平生态建设“六大行动”,进一步压实各镇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体责任,紧盯重点工作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促力度,确保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三感”。
(四)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监管,促进政府投资项目规范管理。强化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管理;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精准对接项目需求,梳理并协调解决项目开复工的难点堵点,多方位保障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加大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力度,提升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规范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按程序办理工程量增加、工程变更等相关事宜;重点加强工程投资资金管理,保障建设资金合理使用,着力提高建设项目投资效益。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县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乡镇、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落实整改工作,县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县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更是我县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的工作要求,聚焦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主责主业和经济监督职能定位,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县人大监督,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和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幸福和谐美丽和平作出审计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