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作者: 来源: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7-01 浏览次数:85 【字体: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今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8”具体安排,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扎实履行“一个统抓,五大职能”,奋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为奋进新征程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1.深入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常态化开展政治忠诚教育和党性教育,把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贯穿全面依法治县和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长效机制。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学习贯彻。深入实施党的创新理论学习计划。全力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落到位,定期开展专题教育,筑牢全系统意识形态安全防线。(局政工办、人事股、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司法具体落实)

  2.深入推进党的组织建设。高质量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基工程”,持续深化拓展基层党组织规范性文件备案试点,深入开展“四强”党支部和党建示范点建设,持续巩固竞标争先创建成效,把基层党组织锻造成坚强战斗堡垒。全面加强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行业党的建设。(局政工办、人事股公共法律服务和公证律师管理股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司法具体落实

  3.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深化治理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问题。(局政工办、人事股、公共法律服务和公证律师管理股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司法具体落实)

  4.深入推进队伍建设。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树牢重实干重实绩重实效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完善平时考核、评先评优、教育管理、职级晋升常态化机制。加强法治督察、行政复议、涉外法治等专业人才培养。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激发司法行政队伍担当作为、昂扬向上的精气神。(局人事股、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行政复议应诉公共法律服务和公证律师管理股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司法具体落实)

  二、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县,打造更高水平的法治和平

  5.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托我县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研究。全面落实和平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研究制定全面依法治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委依法治办秘书负责,各股室配合落实)

  6.不断加大法治建设统筹协调力度。按省、市部署,研究修订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办公室工作细则,完善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运行机制。提请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推进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研究制定我县法治领域重要改革举措分工方案。深化法治建设“四级同创”,积极争创一批国家级、省级示范点。进一步推广应用“粤法治”。深入推进与深圳市法治建设结对提升工作,实施“学先进找差距促提升”专项行动,(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局普法与法治建设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司法所具体落实)

  7.建立健全法治建设抓落实工作机制。全力以赴做好2023年度法治广东、法治河源建设考评迎评工作,扎实开展法治和平建设考评。推动落实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组织实施2024年度法治建设县委书记项目。落实全市法治建设优秀案例征集评选工作。建立健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督办机制。(委依法治办秘书负责各股室配合落实)

  三、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8.推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积极参加第二批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贯彻落实《河源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提请县政府公布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落实《河源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推动把合法性审查嵌入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办文办事流程,进一步强化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统筹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监督。(委依法治办秘书政策法规股、公共法律服务和公证律师管理股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司法所具体落实)

  9.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河源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推动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全面提升运用“粤执法”平台执法的办案量和办案率。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推动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开展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培育工作。(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负责,各司法具体落实)

  10.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推动高标准建立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及专家学者等参与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各项工作制度,优化行政复议决定审批流程。完善行政复议文书执行情况监督、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听证等机制。用好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推动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实质性化解。(局行政复议应诉负责,各司法具体落实)

  四、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在法治轨道上助力平安和平建设
  11.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做好新中国成立75周年维稳安保工作,着力防范化解政治安全、监管安全、网络安全、队伍安全等领域风险,重点做好律师队伍政治引领、社矫安帮人员监管风险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等工作。坚持把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作为一个整体来抓,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扎实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和平建设。(局办公室政工办、人事股、公共法律服务和公证律师管理股、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司法具体落实)

  12.持续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专项隐患排查。认真贯彻“减假暂”新颁制度,落实保外就医社矫对象病情复查工作。按省、市部署全面实施“教育矫正质量提升年”五项计划。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力争在年底前通过省厅核验。(局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负责,各司法具体落实

  13.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强化基层、重点领域、重点群体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深化与赣州市边界联防联调工作。贯彻落实全省调解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充分发挥调解基础性作用推进诉源治理的意见。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做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推进商事调解、律师调解,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等级与调解工作补贴、评先评优相挂钩的制度。(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和公证律师管理股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司法所具体落实)

  五、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努力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14.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和“民法典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活动,积极参与首批省级“守法普法示范县(区)”创建活动。推动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开展全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开展“1名村(社区)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局普法与法治建设股公共法律服务和公证律师管理股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司法具体落实)

  15.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动全县行政村公共法律服务室达到示范性创建标准。统筹法律服务资源进驻线上平台提供服务。在服务需求偏低的地区,探索对实体平台进行优化整合,在服务需求较多的地区,鼓励引入律师、公证等业务进驻实体平台提供便民服务。(局公共法律服务和公证律师管理股负责,各司法具体落实)

  16.大力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鼓励和支持小型律师事务所向专精特新律师事务所转型。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规范执业行为。配合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着力提高服务的精准度和实效。(局公共法律服务和公证律师管理股负责各司法具体落实 )

  17 .提升公证、法律援助工作水平深入开展公证行业减证便民增速活动,积极开展金融、知识产权等新型公证业务,拓展公证服务模式。做好修订后的《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水平。(局公共法律服务和公证律师管理股公证处、法律援助处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司法具体落实)六、加大基层基础保障力度,增强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后劲

  18.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工作。深入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推进司法协理员制度建设,实施司法所法治建设素养提升工程。(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人事股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司法所具体落实)

  19.加大装备和财务保障力度。贯彻落实《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积极协调安排年度各项预算经费,规范资金支出范围,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跟踪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到位情况,确保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绩效。(局办公室负责,各司法所具体落实)

  20.提升司法行政信息工作和保密工作水平。依托新媒体平台,加大法治建设正向新闻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我县法治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保密法,加强保密宣传教育和督促检查,强化定密管理,坚决守住保密安全底线。(局普法与法治建设股、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司法所具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