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安全工作制度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09-07 浏览次数:173 【字体:

和平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安全工作制度

1目的

建立实验室安全工作规程,保证实验室人员安全使用操作各种化学品或仪器设备,减少人身伤害事故。

2适用范围

所有检验室操作人员。

3职责

实验室安全工作管理小组组长、副组长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管理规程

4.1一般安全守则

4.1.1严格遵守检验操作规程和仪器、设备使用操作规程。

4.1.2实验前应熟悉原理和安全注意事项,仔细检查仪器的安装是否良好。

4.1.3按规定要求穿戴工衣、工帽、工鞋,定期洗涤,以防污染和不必要的损伤。

4.1.4在进行一切有可能损伤眼睛的操作时必须戴上保护眼镜。

4.1.5使用危险试剂(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时,室内至少有两人,以互相救护,防止人身事故和火灾的发生。

4.1.6在装配玻璃仪器时,要注意不要被玻璃割伤(扎伤)。

4.1.7用试管加热液体时,不要把试管口朝自己或临近工作人员。

4.1.8回流冷凝器的上端或蒸馏器的接收器开口必须与空气相连。

4.1.9当眼睛内进入溶液飞沫或其它异物时,首先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然后到医院就医。在使用移液管吸取液体时,禁止用口吸取。

4.1.10检验中要集中精力按操作步骤进行,不要与人闲谈。禁止离开工作岗位,不得违章操作。

4.1.11在使用试剂时,应仔细核对品名、规格,以免差错。取完试剂后要盖紧塞子,不可搞错瓶塞。

4.1.12易挥发、放出有毒、有害气体的瓶口应用蜡(或其它方法)封口。

4.1.13不准用鼻子对准试剂瓶瓶口闻味。如需嗅试剂的气味时,可将瓶口远离鼻子,用手在试剂瓶口上方扇动,使气流吹向自己而闻出其味。

4.1.14凡使用有毒、强腐蚀、有刺激易燃、易爆试药试剂或产生有毒有刺激气体时,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并按规定戴好防护工具。稀释浓硫酸必须将浓硫酸缓慢倾入水中,并防止暴沸。

高温物体如灼热的坩锅、蒸发皿等,要放在不能起火、不靠近易燃物质、不容易伤人的安全地方。

4.1.15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吃食、饮饮料。严禁饮食器具和玻璃仪器互相代用,例如用试剂瓶当茶缸等。

4.1.16工作人员必须知实验验室水阀、电闸及消防器材的位置,知道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4.1.17工作人员应了解毒物的侵入途径、中毒症状和急救办法。

4.1.18 实验室的少量废气由通风装置直接排至室外,排气管必须高于附近屋顶3cm,毒性大的气体可参考工业废气处理办法用吸附、吸收、氧化、分解等方法处理后排放。

4.2 实验室防火防爆

4.2.1 实验室内应备有灭火用具,急救箱和个人防护器材。化验员要熟知这些器材的使用方法。

4.2.2 禁止用火焰在易燃气管道上寻找漏气的地方,应该用肥皂水来检查漏气。

4.2.3 操作、倾倒易燃液体时应远离火源,瓶塞打不开时,切忌用火加热或胃然敲打。倾倒易燃液体量大时要有防静电措施。

4.2.4 加热易燃溶剂必须在水浴或严密的电热板上缓慢进行,严禁用火焰或电炉直接加热。

4.2.5 使用酒精灯时,注意酒精切勿装满,应不超过容量的2/3,灯内酒精不足l/4容量时,应灭火后添加酒精。燃着的灯焰应用灯帽盖灭,不可用嘴吹灭,以防引起灯内酒精起燃。酒精灯应用火柴点燃,不应用另一正燃的酒精灯来点,以防失火。

4.3 用电安全守则

4.3.1 不得私自拉接临时供电线路。

4.3.2 不准使用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室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保持电器及电线的干燥。

4.3.3 正确操作闸刀开关,应使闸刀处于完全合上或完全拉断的位置,不能若即若离,以防接触不良打火花。禁止将电线头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4.3.4 新购的电器使用前必须全面检查,防止因运输震动使电线连接松动,确认没问题并接好地线后方可使用。

4.3.5 使用烘箱和高温炉时,必须确认自动控温装置可靠。同时还需人工定时监测温度,以免温度过高。不得把含有大量易燃易爆溶剂的物品送入烘箱和高温炉加热。

4.3.6 电源或电器的保险丝烧断时,应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按原负荷换上适宜的保险丝。

4.3.7 使用高压电源工作时,要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

4.4 气瓶安全使用守则

4.4.1 气瓶必须存放在阴凉、干燥、严禁明火、远离热源的房间,并且要严禁明火,防曝晒。使用中的气瓶要直立放置。

4.4.2 搬运气瓶要轻拿轻放,防止摔掷、敲击、滚滑或剧烈震动。搬前要戴上安全帽,以防不慎摔断瓶嘴发生事故。乙炔瓶严禁横卧滚动。

4.4.3 气瓶应定期作技术检验、耐压试验。

4.4.4 易起聚合反应的气体钢瓶,如乙烯、乙炔等,应在贮存期限内使用。

4.4.5 高压气瓶的减压器要专用,安装时螺扣要上紧,不得漏气。开启高压气瓶时操作者应站在气瓶出口的侧面,动作要慢,以减少气流摩擦,防止产生静电。

4.4.6瓶内气体不得全部用尽,一般应保持0.2~1MPa的余压,备充气单位检验取样所需及防止其它气体倒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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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内务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保证本中心检测工作的质量、安全、有效,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中心的安全、卫生管理等。

3.职责

3.1试验室负责本中心各种必备的安全设施的管理,包括通风橱、消防器材等。

3.2本中心的卫生工作办公室由办公室人员负责、各试验室负责人专门负责各自试验室(通道、洗涤室)。

3.3检测室各组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安全工作,由各试验室负责人监督管理。

4.规章制度

4.1管理制度

4.1.1检测室内须装设各种安全设施,如通风橱、灭火器等,并由试验室设备管理员定期检查,保证随时可用,人人会用。

4.1.2检测中心内各种仪器,应放置在固定处所,不得任意移动,管理人员要保证各种标签清晰完整,以免错拿错用。

4.1.3使用各种仪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则和操作规程,认真填写使用登记表。

4.1.4易燃、易爆和剧毒试剂由材料管理员集中保管,检测时随用随领,不得在检测室内存放。

4.1.5使用易燃、易爆和剧毒试剂时,必须按有关操作说明进行操作。

4.1.6剧毒试剂废液不得直接倾入下水道,应按要求作慎重处理,具体按《废物处理管理规定》进行。

4.1.7使用电、气、水、火时,人不得随便离开。使用过程中突然停水、停电时,应立即关上水龙头,断开电闸,恢复后重新开启。

4.1.8实验室发生意外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或气源、火源,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领导。

4.1.9仪器用品等要摆放合理,整齐,检测人员应把用后的器皿等放在检毕区,以便有关人员进行清洗。

4.1.10检测人员不得在检测室内进行与检测无关的活动,存放与检测无关的物品。

4.1.11实验室应坚持每天清扫,保持各操作室,仪器室、走廊及台面的清洁整齐,废物应每天清理。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吐痰、乱扔纸屑等杂物。

4.1.12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尤其是有特殊环境要求的区域,应有警示限制人员的进出。

4.1.13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须经主任同意,并由本中心相关人员陪同,且须遵守本站保密规定及其他有关管理制度要求。

4.2工作守则

4.2.1热心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坚守岗位,认真负责,按时按质完成检测任务。

4.2.2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不假公济私,不故意刁难客户,热情为客户提供服务。

4.2.3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按仪器操作规程和检验实施细则操作,做好原始记录,检测中如有失误或发现问题应及时反映,不得隐瞒。检测结果须经审核后方可出具检验报告。

4.2.4不接受客户的任何馈赠和礼品,不吃请受贿,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4.2.5严守保密制度,不以任何方式泄漏受检单位技术秘密,不利用被检单位的技术资料从事开发工作,自觉为客户承担保密义务。

4.2.6拒绝来自行政或其它方面的干预,严格维护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