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县优秀教育工作者、学科带头人及教学能手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8-31 浏览次数:621 【字体:

县直学校,各镇中学、中心小学,县教师发展中心、青少年宫:

  为欢庆第39个教师节,提升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度县优秀教育工作者、“学科带头人”及“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履职尽责,真抓实干,服务大局,开拓创新,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先进,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工作实绩突出。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问题,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申报县优秀教育工作者须在我县从事教育工作3年以上,申报县“学科带头人”及“教学能手”的条件以《和平县评选“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实施方案(2019-2023年)》为准。

  二、评选名额

  (一)县优秀教育工作者共200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其中学校正副校长不得超过本单位评选总数的20%。

  (二)县“学科带头人”不超过100人,“教学能手”不超过50人。各学校按如下要求推荐:

  1.初中部、小学(小学以中心小学为单位)学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每级每科至多推荐1人,推荐总人数不超过 10 人,其中“教学能手”不超过4人;

  2.县两所重点高中学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每级每科至多推荐1人,推荐总人数不超过15人,其中“教学能手”不超过5人;其它高中学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每级每科至多推荐1人,推荐总人数不超过5人,其中“教学能手”不超过2人。

  3.和平县职业技术学校每级每科至多推荐1人,推荐总人数不超过5人,其中“教学能手”不超过2人。

  4.县教师发展中心中小学教研室和镇专职教研员依条件推荐,不限人数。

  5.在2021-2022学年度,已被评为“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的教师,原则上不再参与评选,如表现特别突出,经学校同意推荐,必须满足具体条件中教学常规规定的所有指标要求方可继续参评。在业绩相同或相近的情况下,应安排未获得过相关荣誉的老师申报。新参评的“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的教师需至少完成具体条件中教学常规规定指标要求。教育教学常规每项指标得分为6分,35分为上限。教师提升项(含县级以上各类奖项)以县级每类次3分为基础分,国家省市县级差为2分,15分为上限。

  三、评选程序

  (一)逐级申报。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申报对象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3、4)。

  (二)学校推荐。按照文件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集体研究决定,并公示7天,无异议的向教育局申报。

  (三)教育局审核。根据各学校推荐情况,教育局组织开展审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校在推荐评选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事迹突出,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各学校于7月20日前将本校电子版、纸质版(签字、盖章),以及参加“学科带头人”及“教学能手”评选候选人相关佐证材料(含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班主任工作证明、论文等)单独装袋(仅需提供复印件,原件由学校负责验证),参评材料报送至县教师发展中心。

  (二)宣传动员。教学常规规定义务是评分依据之一,主要是为了活跃学校校本教研氛围,提升教研质量。学校要鼓动教师主动参与教学研讨,学先进,争先进。

  (三)后续跟踪。被评为县“学科带头人”及“教学能手”的教师,要履行《和平县评选“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实施方案(2019-2023年)》规定的相关义务。

  联系人:小学教育科学研究室王柏棠,邮箱:hepingxiaojiaoshi@163.com;中学教育科学研究室梁仕泽,邮箱:zxzxjys@126.com。

  附件1-6:2022-2023学年度县优秀教育工作者、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申报表格.xlsx

和平县教育局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