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和平县交通运输局开展交通运输行业2024年“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和交字〔2024〕63号
县公路事务中心、农村公路服务中心,局各股室、站,县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
现将《和平县交通运输局开展交通运输行业2024年“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做好“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和平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29日
和平县交通运输局开展2024年“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省、市、县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和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龙舟水”和“端午”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和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切实做好“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一、检查目的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实现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成立和平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2024年“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徐风雷
副组长:吴伟泽、黄振新、黄小龙、罗显华、凌伟国
成 员:黄聪、张增高、黄洪镇、刘伟坚、曾志文、吴志坚、曹彬彬、罗汉良、黄红卫、黄萍莉、林嘉朗、林益安、吴伟军、白水明、叶仕金、黄飞楚、凌月发、吴庭初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安全法制股,由张增高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电话:1332269****。
三、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近期上级汛期防汛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精神落实情况。
(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情况(落实安全生产“八个一”措施)。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机构是否完善,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位,操作规程建立、执行和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应急物资准备、人员培训、演练等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有无违章行为和安全事故隐患及排查整改情况。
(三)道路运输企业、客运站场落实汛期、“端午节”期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消防设施设备、动态监控和正常使用、客运车辆落实“回场必检”、“报班例检”、客运站场落实“三品”检查、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节日人员值班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制订及执行等情况。
(四)极端天气、雨情、水情、汛情、台风的应急措施和应急保障工作情况,有无做好强降雨、山洪暴发、泥石流等灾害的应对准备工作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预案情况)。
(五)公路管理部门开展对公路危险路段、路口、陡坡、急弯、高填方、高边坡、临崖、临水、临沟、公路标志标线、指示牌、警示桩、防撞栏、防护墩和公路在建工程安全设施、防护设置、危桥安全防护及公路保畅通和公路巡查等情况。
(六)交通执法部门开展对货运源头整治、超限运输和非法营运、违规违章车辆整治情况。
(七)消防安全情况。
四、检查方式
这次检查采取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自查自纠、交通主管部门检查、督查方式进行。
五、检查安排
(一)自查阶段(自发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日),县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工作。
(二)检查阶段(2024年6月4日至6月9日),县交通运输局组成检查组对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县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成立领导机构,制订“端午节”工作方案及汛期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切实做好汛期和“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并将开展工作情况和“端午节”工作方案、汛期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人员值班表,于2024年6月3日前报送县交通运输局安全法制股。
(二)切实履行职责,确保监管到位。各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尤其是道路运输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确保道路运输安全。行业监管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责,局执法大队要加大打击全县范围内客运、货运、危运运输车辆等非法营运、超限超载、违法违规行为力度;运输管理股、公交股、交管总站负责所监管的县交通运输企业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县公路事务中心、基建管理股、农村公路服务中心负责所管辖公路及公路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局安委办对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大检查大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工作到位。
(三)加强节日值守,及时报送信息。县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负责人要落实好节日领导带班和人员值班制度,严守岗位,严格做好动态智能监控,及时掌握行动情况和信息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