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交通运输行业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挂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3-23 浏览次数:42 【字体:

县公路事务中心、农村公路服务中心,局各股室、站,执法大队,县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

  现将《和平县交通运输行业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挂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和平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9日

和平县交通运输行业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挂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道安办《关于挂牌整治河源市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的通知》(粤道安办〔2022〕93号)要求,从2022年9月29日起,省道安办对我县交通运输行业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开展为期12个月的挂牌整治。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交通运输行业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挂牌整治工作,切实解决我县交通运输行业2022年2月以来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部分区域事故风险较高,国省道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隐患存量较多,企业源头管理存在短板,路面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确保在规定期限内顺利摘牌,根据交通运输行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健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机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全面提升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能力,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和依法治理,持续推动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二、领导机构

  为确保和平县交通运输行业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挂牌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现成立和平县交通运输行业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挂牌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徐风雷

  副组长:陈志轶、吴伟泽、黄振新、黄小龙、王波、罗显华

  成  员:张增高、黄聪、黄洪镇、吴志坚、曹彬彬、罗汉良、刘伟坚、曾志文、黄红卫、曾振业、刘向导、林嘉朗、林益安、王志常、吴伟军、白水明、黄飞楚、叶仕金、凌月发、吴庭初、张洪刚、罗昌敏、杨学军、蓝惠伦、谢斌、曾兵、黄恒初、黄俊初、肖志勇、黄腾飞、廖华东、吴鸣泽、李盛达、罗东方、陈菊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法制股,由张增高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指导和平县交通运输行业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挂牌整治工作。

  三、整改目标

  通过开展为期12个月的挂牌整治,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合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治理格局。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6%以上,全县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降低到2.0以下。

  四、整改内容和措施

  (一)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1.落实挂牌整治主体责任。县交通运输局是实施县交通运输行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局长任县交通运输行业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会议第一召集人。县公路事务中心、农村公路服务中心,局各监管股室、站,执法大队,县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是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问题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落实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机制、责任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监管股室、站,执法大队要落实监管责任,按照职责分工表(见附件),细化综合治理措施和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人员。

  2.对违法违规车辆实施挂牌整治。县交通运输局对违法违规营运车辆实施挂牌整治。挂牌整治期间,对客、危、货运输企业营运车辆、公交车辆每月至少组织开展2次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统一行动,严管严查重点车辆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现场查处量同比上升10%以上,不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股室:运输管理股、交通管理总站、执法大队、公交股)

  (二)大力提升道路安全防护水平。

  3.常态化排查治理道路隐患。健全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县公路事务中心、农村公路服务中心要对管辖公路常态化开展交通事故多发易发路段以及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中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高落差、长下坡、桥梁互通、平面交叉口、穿村过镇路段等重点区域、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从严审核新改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从规划、设计、修建、投入使用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严防产生新的道路安全隐患;对已建好通车的道路要再次进行排查梳理,发现未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的道路,应立即采取禁止通行、临时交通管制等措施,并报属地政府。(责任单位:县公路事务中心、农村公路服务中心、局基建管理股)

  4.完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推进国省道、村道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路创建工作。针对国省道、村道侧防护栏缺失、中央隔离栏缺失、照明设施缺失、开口过多、标志标线不清晰等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对需要设置路侧防护栏的路段做到应设尽设,有条件的纳入生命防护工程同步实施;对符合条件的双向四车道以上路段,要完善中央隔离设施;对开口过密和弯道、坡底等不适宜设置开口的,要严格治理、封闭开口。近三年发生事故的路侧险要路段和中央隔离设施缺失路段要全部落实防护隔离设施,增加警示灯和警示标志。发生在无中央隔离和路侧防护路段的国省道交通事故全县比例要同比下降5%。(责任单位:县公路事务中心、农村公路服务中心,基建管理股、各镇人民政府按各监管职责负责)

  5.督办治理重点隐患路段。对新排查出的重点隐患路口路段,按风险程度纳入2023年度省、市、县三级督办治理。对近三年发生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一律实行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对近三年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累计超过5人的平交路口,一律实行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五必上”。(责任单位:县公路事务中心、农村公路服务中心,局基建管理股、各镇人民政府按各监管职责负责)

  (三)全面加强源头安全隐患治理。

  6.盯紧重点驾驶人、车辆。完善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风险隐患管控机制,落实源头隐患清零制度。加强对客、危、货、公交车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及日常工作监管,严把车辆检验关。对长期在本辖区行驶的外地重点营运车辆应建立管理档案,强化安全监管。运用大数据平台,定期分析汇总辖区内“两客一危一货”和公交车等重点营运车辆和重点驾驶人存量隐患,严格落实“三级预警”机制,通过函件、短信、电话、微信推送、上门告知等方式开展逐车、逐人点对点预警,实施网上网下精准打击,滚动清零重点驾驶人、车辆隐患,保持“两客一危”和重型货车检验率、报废率以及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满分学习率均在全省中等以上水平。(责任单位:局运输管理股、公交股、执法大队、交通管理总站,县交通运输企业、客运站场)

  7.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对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运、货运、公交、货物源头等企业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督促客运企业、客运场站从源头抓好安全带使用等工作。推进运输企业信息化管理,运输企业备案注册率达到100%,针对系统标注的高危企业落实专人跟进,逐一督促企业及时清理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定期曝光隐患存量大的运输企业,对多次督促仍不整改、隐患存量大的运输企业进行联合约谈,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行政处罚。(责任单位:局运输管理股、公交股、执法大队、交通管理总站,县交通运输企业、客运站场、货物源头企业)

  (四)系统防范化解摩电安全风险。

  8.推进摩电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督促交通运输行业人员遵守交通规则,纠正交通运输行业人员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超员载客、不戴头盔、逆向行驶、不按交通规定通行等五类违法行为。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联合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局职能股室、站,执法大队和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

  (五)持续开展重点交通违法整治。

  9.加大联合治超工作力度。落实治超联合执法机制,以“四类企业”(矿山、钢铁、水泥、砂石),大型物流园区、大宗物品集散地周边路段为重点,定期组织开展治超执法区域统一行动,严查货车严重超载违法行为,货车超限超载违法查处量同比上升5%以上。对符合“一超联治”条件的,及时将相关证据材料移相关部门,对货运车辆、驾驶人、货运企业和装载源头进行联合惩戒。对查获的货车非法改装行为,配合公安、工商信局、市场监管等部门追根溯源,依法对生产企业、改装企业进行处罚。对超载货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配合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四个不放过”的要求开展深度调查,依法追究违规销售企业、货运企业、装载源头企业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责任单位:执法大队、运输管理股、交通管理总站)

  (六)深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10.集中整治农村突出交通违法。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完善健全由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配合公安交警大队等相关部门每个乡镇每月至少开展1次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重点整治交通秩序乱、事故多的路段和中心镇的交通秩序;紧盯农村地区红白喜事日、赶集赶圩日、周五中小学生放学回家、周日返校和民俗节日等关键节点,严查农村地区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超员、非法营运、超限超载、人货混装、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农村地区载客汽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酒驾醉驾、货车超载等四类记分违法行为查处量同比上升5%以上。(责任单位:县农村公路服务中心,局基建管理股、执法大队按职责负责)

  11.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县公路事务中心、农村公路服务中心,局各股室、站,执法大队、县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要履行交通安全宣传职责,结合“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推进交通安全“五进”活动,通过媒体播报、大屏显示、短信提醒、警示曝光等方式提示安全出行注意事项和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局各股室、站,执法大队、下属单位和县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公路事务中心、农村公路服务中心,局各股室、站,执法大队、县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务必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推动交通运输行业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挂牌整治工作,切实扭转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被动局面,稳定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升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

  (二)加强协调配合。局安委办负责督促协调作用,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季小结”和追责问责工作制度,压紧压实交通运输行业及各部门各层级责任,有条不紊地推进挂牌整治工作。局各监管股室、下属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对多个部门负责的综合治理任务,定期协商,联合推进;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加大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形成强大执法合力,确保挂牌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查整改。局安委办要通过明察暗访方式督导检查挂牌整治工作落实,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措施不实的、隐患问题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按照《和平县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约谈办法(试行)》《河源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重点地区挂牌整治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开展约谈和整改落实工作。

  (四)强化信息报送。县公路事务中心、农村公路服务中心,局各股室、站,执法大队、县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挂牌整治工作情况表)和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局安委办,并于每月27日前报送开展情况,9月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