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和平县交通运输行业春运及春节假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暨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和交字〔2025〕7号
局各股室、站,县公路事务中心、农村公路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
现将《和平县交通运输行业春运及春节假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暨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统筹组织好交通运输行业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全力以赴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和平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3日
和平县交通运输行业春运及春节假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暨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防范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和市交通运输局工作部署及《河源市交通运输行业春运及春节假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暨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防范化解春运、春节及第一季度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保障行业安全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按照动员部署、企业自查、监管部门排查、督查部门抽查、经验总结五个阶段,聚焦重大风险隐患,全面深入开展排查整治行动,推动落实安全责任,严格闭环整改和管控措施,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和有影响的事件发生,全力确保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1月5日前)
1.局于2025年1月3日前开展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动员部署,并组织对县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开展培训。
2.2025年1月6日前,县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完成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动员部署,分级推动完成县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培训工作。
(二)自查排查阶段(2025 年1月15日前)
1.企业主要负责人带队组织主要生产经营部门、有关专家力量,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对照本方案排查整治范围重点内容及市局方案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内部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明确整改责任、措施、时限等,逐一销号、闭环管理,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台账,主动向属地监管部门报告发现问题数量及风险隐患清单,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开展工作并报送工作材料。
2.局各监管股室对直接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企业全覆盖组织排查。对未报告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的、报告风险隐患清单为零的,要组织专业力量驻点排查;对于报告的重大风险隐患,要逐一排查核实整改完成和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三)抽查巡查阶段(2025年1月20 日前)
市、局巡查部门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对我局监管部门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延伸至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进行验证式巡查。对自查、排查不到位的,加大挂牌督办、约谈曝光、警示通报、指导帮扶力度。对于存在重大隐患但未排查出来的,或者对排查出的重大风险管控不到位、重大隐患整改不彻底的,要提级管控,及时组织专业力量消除隐患、管控风险。对于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要提级管控。对于排查工作开展不认真不深入的、工作进展缓慢的、重大风险源较为集中的重点地区,由市级交通、公路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带队开展现场指导。
(四)帮扶指导阶段(2025年1月10日至2月22日前)
结合省交通运输厅帮扶指导及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局领导将带队对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现场指导,局基建管理股、运输管理股、城市公交股、安全法制股、县公路事务中心、县农村公路服务中心等相关股室(单位)按职责组织检查指导,对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和指导帮扶,将在《和平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及春运安全检查督导帮扶的通知》进行部署开展。
(五)经验总结阶段(2025年2月23日至2月28日前)
局运输管理股、基建管理股、执法股、公交股、交管总站,县公路事务中心、农村公路服务中心和县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要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并于2月26日上午下班前报送有关总结材料至县交通运输局安委办,系统整理安全防范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三、排查整治范围及重点内容
坚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突出道路运输、城市客运、水路运输、公路运营、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极端恶劣天气及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安全管理等7个重点方面,聚焦可能造成群死群伤重特大和有影响安全生产事故的重大风险隐患,重点抓好以下事项的排查整治:
(一)道路运输。
1.省际客运班车(特别是800公里以上客运班车)、省际包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重型载货汽车等车辆碰撞风险、车辆技术状况及维护保养情况及“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智能动态监控情况等;
2.驾驶员“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行为,企业动态监控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风险;
3.乘客携带违禁物品乘车、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站场“三品”检查、车辆例检、出站登记、消防安全等制度执行情况等风险;
4.大型客运班车、旅游包车侧翻、起火风险;
5.旅游包车违规运营、客车非法营运、货运车辆违规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
6.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车辆等不符合相关许可条件等风险;
7.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特别是燃气、锂电池等违法运输,常压罐车未经检验合格“跑冒滴漏”,未规范使用电子运单等风险;
8.农村客运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排查道路通行条件、车辆安全性能及驾驶员资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9.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身心健康摸排及教育疏导情况。
(二)城市客运及运营铁路。
10.城市公共汽电车火灾风险;
11.城市公交车辆通行跨江桥梁、临崖临水路段等安全风险;
12.城市客运车辆低温雨雪冰东等天气状况下的维护保养及应急处置不到位风险;
13.城市客运从业人员安全教育、身体健康以及心理健康疏导不到位等风险,行车组织与客流组织衔接等情况。
14.运营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及森林防火等安全管理情况。
(三)水路运输。
15.船舶防碰撞、防范船撞桥、船舶超范围经营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
16.配合海事部门督促经营水路客运企业做好客(渡)船、游览船等的消防安全,严禁发生超员、超核定抗风等级航行及客船船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公路运营。
17.公路连续长陡下坡、临崖临水等易受冰冻雨雪影响路段除冰、除雪情况及公路沿线森林防火工作情况;
18.特长隧道监测体系建设情况、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对机制建立情况;
19.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要求落实情况,“百吨王”货车查处以及所属货运企业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20.公路路基高边坡、填平区段、半填半挖段、临水临崖路段、地下水富集区域路堤边坡、易滑土层路堑边坡、危岩体边坡的陡坡路堤边坡、斜坡路堤及软土地基等地质灾害风险点排查、整治、监测情况;
21.公路突发事件应急“五快机制”建设落实情况。
(五)公路工程建设。
22.在建公路水运工程沿线森林防火、涉路施工、桥梁上部结构、桥墩(塔柱)、隧道施工、沉井围堰、深基坑、高边坡、高处作业、大型临时设施等高风险施工情况,以及施工期半填半挖路堤边坡、斜坡路堤、易滑土层路堑边坡等地质灾害风险点排查整治和监测情况;
23.工程施工驻地及场站防范火灾、坍塌、人员一氧化碳中毒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24.春节后人员返岗或新进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技术交底情况;
25.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
(六)极端恶劣天气及自然灾害风险防范。
26.运输工具、交通基础设施、水上锚地、施工驻地等防抗冰冻雨雪、寒潮大风等极端自然灾害措施落实情况;
27.冬季极端恶劣天气及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演练、应急队伍和装备预置及应急物资装备维护保养情况;
28.极端恶劣天气应急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情况。
(七)安全管理。
29.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制定和实施情况;
30.针对春运、春节安全生产特点,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制定和执行情况;
31.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春运、春节假期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重大风险隐患提级管控情况;
32.各地落实春运、春节假期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健全基础信息台账。局各监管股室、站,县公路事务中心、农村公路服务中心和县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通过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系统和局方案要求,健全企业基础信息台账,切实摸清底数,确保不留死角。
(二)全面建立隐患清单。局各监管股室、站,县公路事务中心、农村公路服务中心和县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要全面建立隐患清单,每日17时前通过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系统,向上级管理部门报送重大隐患信息。行动期间要按照局方案要求,每周一向局安委办(安全法制股)报送所要求的数据、表格及周报。
(三)发挥专家帮扶作用。局各监管股室、站,县公路事务中心、农村公路服务中心和县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要建立完善专家参与隐患排查、安全检查、指导帮扶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专业技术优势,既做到“真专家”、“真帮扶”把脉问诊发现问题,还能对症下药给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建议,切实提升专项工作质效,加大专家帮扶行动宣传力度,扩大帮扶行动的影响力,调动广大群众积极性,为指导服务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隐患整改落实。局各监管股室、站,县公路事务中心、农村公路服务中心和县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要指导企业坚持立行立改和常态长效相结合,抓好隐患整改落实。抽查巡查期间发现的重大隐患,由局将按要求实行挂牌督办。局各监管股室(单位)要对本领域的重大隐患风险重点开展帮扶指导、约谈调度督办、制定本领域及指导县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本领域的重大风险隐患整改方案。
(五)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局各监管股室、站,县公路事务中心及农村公路服务中心要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作为重中之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组织实施、带队落实,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六)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局各监管股室、站,县公路事务中心及农村公路服务中心要参照县交通运输局做法成立工作专班,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基础上增设一季度春运及春节假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局各监管股室、站,县公路事务中心及农村公路服务中心要将动员部署、培训宣讲、专班成立情况、专班联系人信息、本行业风险管控举报电话公布等情况,于1月5日报局工作专班(安全法制股)。
(七)切实落实系统填报。局各监管股室、站,县公路事务中心及农村公路服务中心要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积极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系统填报工作(https://s qadmin.mot.gov.cn/pczz/)。1月5日前,局各监管股室、站,县公路事务中心及农村公路服务中心要完成直接监管的企业、项目基础信息录入。1月6日至15日,每日填报自查排查情况。1月16日开始,每日填报抽查巡查情况。以上信息填报至行动结束即止。
(八)认真做好材料报送。局各监管股室、站,县公路事务中心及农村公路服务中心要根据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抓紧推进相关工作,每日10 时前报送本交通运输行业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最新舆情随时报告。1月14日、2月28日前分别向县交通运输局安委办报送本次专项行动工作阶段性开展情况和总结材料。以上材料报送至行动结束即止。
附件1:和平县交通运输局春运及春节假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附件1:
和平县交通运输局春运及春节假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和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工作部署,扎实做好春运及春节假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县局成立春运及春节假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定期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一、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叶文新 局党组书记、局 长
副组长:吴伟泽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振新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小龙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罗显华 总工程师
凌伟国 局党组成员
陈 茂 县公路事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局办公室、运输管理股、基建管理股、城市公交股、安全法制股、执法股、交通管理总站,县公路事务中心、农村公路服务中心负责同志。
主要任务:研究决定涉及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事项,定期听取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重难点问题,督促局各监管股室、站,下属单位和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责任。
二、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县局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由县局安委办具体协调、指导。从县局有关股室、站,下属单位等抽调4名业务骨干,组成专人专班,实行集中办公,常态化运行。
专班负责人:张增高
专班成员:黄洪镇、黄红卫、吴志坚、刘伟坚、林嘉朗、林益安、梁悄
主要任务:制定我县交通运输行业春运及春节假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根据实施方案和推进情况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督促落实专项行动,定期统计、分析、汇总并向领导小组报告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做好县和市局工作专班各项任务衔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实施成效调研评估、监督检查、督查督办,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