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镇村“三线”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河乡振组办〔2021〕63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粤发〔2021〕9号)和《中共河源市委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委发电〔2021〕1号)精神,加快补齐农村突出短板,统筹推进整治电力线、电视线、通信线(以下简称“三线”)问题,规范户外线缆架设,清理整治户外架空线缆违章乱架行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加强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责任,加快推进镇村“三线”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二、工作目标与时序安排
(一)工作目标。深入开展农村“三线”整治,到2022年圩镇、行政村“三线”整治完成率达到75%,到2025年全面完成“三线”整治任务。
(二)时序安排。全市镇村“三线”整治工作任务,争取于2025年6月全面完成。2021年11月,各县区按照市工作布置选定镇作为试点,开始组织实施“三线”整治工作。到2021年底,完成8个以上圩镇及所辖各行政村的“三线”整治工作;到2022年底,各县区圩镇、行政村“三线”整治完成率达到75%;到2025年6月,全面完成“三线”整治任务。
三、整治原则及要求
(一)整治原则
1.建立“市级统筹、县级组织、镇级落实”的责任机制,形成上下联动的强大工作合力。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做好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县、区(管委会)党委、政府为责任主体,负责“三线”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结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制定具体的五年工作计划,列入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重点工作之一;各镇为“三线”整治工作的基础单元,须整合各方资源,与建设单位共同落实项目实施、日常管理、安全生产等具体工作。
2.建立“产权归谁、责任归谁”的原则,分期分批,逐步整治,对历史遗留形成的“三线”违章交越和搭挂问题,由所涉及各产权方负责对自己管辖的杆、塔、线路摸清情况,建立台账,联合各线路产权方进行现场确认并制定整改计划。河源供电局及中国电信河源分公司、中国移动河源分公司、中国联通河源分公司、广电网络河源分公司等4家电信运营企业(以下简称“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共五家“三线”产权单位,要切实遵照“产权归谁、责任归谁”的原则,负起整改责任。联合整改,落实到位。
3.结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部署,合理安排整治工作时序。根据美丽乡村风貌提升示范带、“一区四带”示范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美丽圩镇等工作进度,稳步有序地推进“三线”整治工作。
(二)整治标准及要求
1.政府统筹推进整治“空中蜘蛛网”问题,规范户外线缆架设,清理整改户外违章架空线缆,推进“三线”架空线缆共杆共建,并鼓励有条件的镇村开展“三线”下地。
2.有条件的镇村对以下情况争取“三线”下地,“三线”下地实行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1)镇村5米以上主要道路的架空线路;
(2)横跨3米以上道路的架空线路。
3.“三线”规整。不具备条件下地的区域,以“安全、美观、节省、稳定、耐用”为五要点,首先优化线路走向,其次进行整改。按照“三线”整治十二个场景标准,采取桥架(槽盒或套管)、外墙敷设、钢绞线、线杆等方式有序规整。
(1)电力线整治由电力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对搭挂在电力线的,存在安全距离不够等安全隐患的其余线路,必须挪移规整,达到安全要求。
(2)对于影响农民耕作、存在安全隐患、布局不合理等现有的“三线”杆路,予以全部拆除,并重新科学规划线杆走向,对于新立杆塔的选址用址问题,县镇村一级需予以全力支持。
(3)规整过程中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需改建或新搭建线路,应采取同一路由,并共建共享。
(4)规整过程中遵循“先通后剪”原则,同步清理户外架空飞线及废弃的线路、线杆、墙杆上的负载物。
(5)建立“三线”长效维护的机制,防止“三线”混乱现象反弹。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严格规范外线架设、安装。为防止今后再次出现乱搭、乱拉、飞线等情况,各镇政府(村委会、居委会)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并通知相关管线产权单位及时更正,拒不整改的,可按废旧线缆清理。
四、整治实施步骤
(一)确立牵头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各县(区)的镇村根据自身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村落特点、用户偏好等综合因素,以县(区)一级为单元选定“三线”整治牵头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项目施工主体力量由牵头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负责组织,非牵头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需派人配合辨识入户线权属并及时跟进处理整治期间的故障问题。牵头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对本区域开展“三线”整治总体工作进行研判,确保“三线”整治推进工作科学合理。
(二)整治工作摸查。各县区需全力协调协助牵头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开展好现场勘查、查询管线现状资料、开展必要的探测、确定整治规模等前期准备工作。
(三)制定镇一级整治方案。牵头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依据镇村管线资料及现场勘查现有架空线路所掌握的情况,遵循“统一规划、统一规整”原则,制定初步改造方案。对具备下地条件的,制定管线综合平衡方案;对不具备下地条件的,制定线路规整方案并编制整治预算。整治预算包括施工工程费、材料费、清理废旧线缆及设施费等,按规定程序报县区相关部门审定,审定通过后报市“三线”整治工作专班,专班将对方案进行复查,实地抽查,发现虚高工程量、盲目整治、偷工减料、不按十二个整治场景标准规范整治的,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
(四)整治实施。审定通过的镇一级“三线”整治方案应予严格执行。整治实施工作要严格按照方案所列的规划设计、技术标准进行项目施工、交付。施工期间,非牵头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派人员无偿配合做好入户线权属辨识、线路迁改、废旧线路清理并组织处理整治期间的故障问题。牵头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需对各整治点位做好前后对比的图像记录。各县(区)的镇政府要做好政策宣传、群众思想工作;对于本地“三线”整治用地、用房协调赔补等易发矛盾纠纷的事项,要及时跟进,协调处理;对于恶意阻工、蓄意破坏等现象,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整治检查。项目工程完工后,由县(区)“三线”整治工作专班组织相关部门对圩镇、行政村整治完成情况进行初检,初检合格后,汇总上报市“三线”整治工作专班备案。由市“三线”整治工作专班对全市所有项目随机实地查验,对查验不通过的,限期整改,并追加查验数量,对连续出现2次及以上的查验不通过的,予以全部限期重做,暂缓结付奖补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三线”整治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市发改、工信、文广旅体、乡村振兴、财政、自然资源、住建、城管、交通、水务、农业农村及供电、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相关部门组成,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形成市、县、镇三级联动,高效落实本地区“三线”整治工作。各地要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并制定具体整治行动计划,充分发挥镇级政府、村委会等各级基层组织的作用,压实责任,网格化、分片区落实专人负责,靠前指挥,积极协调,妥善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确保整治行动有序推进。
(二)突出企业主体作用。根据《广东省工业化信息化厅关于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及“三线”整治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软函〔2021〕51号)相关精神,河源供电局及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是本次“三线”整治工作的主体力量,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筹措整改资金,争取省公司支持,把“三线”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全力推进。在整治过程中,要严格落实规范标准,以“安全、美观、节省、稳定、耐用”为五要点,做到全面规整。工程建设中遇到棘手困难与问题,及时反馈到工作专班。
(三)强化资金保障。各县(区)要结合《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把“三线”整治费用纳入省涉农统筹资金、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支持范围。在“三线”整治目标任务完成并验收后,以镇为单位,由各县(区)按最高不超过整治费用50%的标准对牵头实施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予以事后奖补,每个乡镇五年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超出部分由各电信运营企业分摊,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县(区)自行制定。同时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积极向省公司申报专项资金用于“三线”整治工作。
(四)加强督查检查。“三线”整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市对各县(区)乡村振兴工作年度督促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县(区)政府要统筹会同电力、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形成整治工作合力,确保“三线”整治工作有序推进。督查检查具体工作按省、市统一要求开展。
(五)加强舆论引导与安全监管。各县(区)要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引导作用,普及镇村“三线”整治政策,宣传典型做法经验,激发民众参与、理解、支持“三线”整治工作。在整治实施过程中,各管线产权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严防安全事故,禁止粗陋作业。市级层面将建立“三线”整治工作通报机制,对整治成功的典型案例予以全市通报表扬;对不作为、不配合、乱作为等现象予以通报批评,并对于存在违章交越、发生安全事故等严重现象的单位及其责任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河源市镇村“三线”整治工作进度安排
河源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