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基层党建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工作整改方案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抓基层党建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工作后进地市的整改方案》的通知精神,为查摆问题短板,落实整改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组织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职能,认真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决策部署,深刻查摆问题,坚决抓好整改,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以抓基层党建促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组织工作重点任务,全面梳理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深刻剖析存在问题,通过6个月时间,结合落实《和平县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抓重点补短板”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补短板强弱项,全力以赴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收官战,推动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进一步强化、“头雁”队伍素质进步提高、基层治理能力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运作体制机制进步完善,实现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三、领导机构
成立热水镇抓基层党建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后进地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委书记陈育晚担任,副组长由刘小辉同志担任,成员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县、镇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镇整改工作,了解掌握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要问题,研究决定全镇抓基层党建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室,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沟通协调、材料综合、信息报送、督促落实等日常工作,积极主动对接县委组织部组织二科和镇扫黑除恶办,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台账,做好迎接上级检查、指导、验收等准备工作。
四、整改的问题和措施
(一)提高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认识
存在问题:少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认识不到位,认为扫黑除恶是政法部门的工作,与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关系不大,不同程度上存在麻痹大意、事不关己的思想。
原因分析:少数基层党组织对理论学习不够重视,执行“三会一课”和“第一议题”制度不够严格,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没有入心入脑,没有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整改措施:督促指导农村党组织严格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和“第一议题”等学习制度,依托党校,通过开展专题研讨、集中培训、书记上党课等方式,推动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基层党组织深刻领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的政治意义,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责任单位:镇组织室、各村(社区)党(总)支部。
完成期限:10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压实基层党组织抓基层党建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
存在问题:少数村党组织和个别党组织书记对抓基层党建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够重视,没有摆上议事议程,主要领导没有亲自部署、亲自谋划、亲自推动,有的遇到问题绕着走,有的敷衍应付,有的工作流于形式。
原因分析:组织部门在压力和责任的传导上还不够到位,个别党员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的政治站位不够高,没有深刻认识到抓基层党建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
整改措施: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检验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以及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试金石和磨刀石,压实责任,强化检查监督,通过考评考核、考察谈话、调研督导等方式,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
责任单位:镇组织室、各村(社区)党(总)支部。
完成期限:10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强化基层党组织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政治引领作用
存在问题:少数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不够强,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在基层的领导地位不够突显。
原因分析: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还不够高,党内组织生活还不够规范,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带头示范不够有力,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整改措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执行《广东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和《河源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深入开展模范党支部创建活动,排查整改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不严肃、不经常问题,推动基层党组织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化、常态化,通过提高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发挥党组织引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用,
责任单位:镇组织室、各村(社区)党(总)支部。
完成期限:10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提高村级党组织“头雁”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质量
存在问题:村干部队伍总体素质偏低,平均年龄49岁,35岁以下的仅1人。一年来实施“筑基计划”工程,储备了8名后备干部,离要求的比例仍有差距,能力素质仍需进一步提升。
原因分析:长期以来,村干部的待遇保障低、晋升空间小难以吸引优秀年轻人加入,可供选拔培养的人员范围小。在村级组织换届过程中,偏重于考虑稳定而维持现状,对人选的主动谋划和严格把关不足。对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视不够、办法不多,个别现任村干部对选拔培养后备干部存在私心和顾虑,没有积极主动去发现、选拔、培养后备人选。
整改措施:根据上级政策精神,提前谋划2021年村级换届,实施《河源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储备管理工作方案》拓宽渠道、创新方式,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注重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返乡大学生、复退军人、县镇退休干部等群体中动员培养优秀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积极开展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培养“百日攻坚”行动,镇村党组织切实加大选拔培养力度,按照1:2比例储备一批数量足、质量优的后备干部队伍,按照实现“三个职务一肩挑”的目标,精心选拔村级换届的书记人选,10月份提前到位。同时,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能力素质提升行动,组织各村级党组织书记学习培训,协助办好村干部大专学历教育班,实现村级党组织书记大专学历全覆盖。
责任单位:镇组织室、各村(社区)党(总)支部。
完成期限:10月底前完成。
(五)充分发挥党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先锋作用
存在问题:少数基层党组织在教育管理、宣传发动党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够到位,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由村“两委”干部单打独斗现象,没有充分发挥党员团结带领群众广泛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作用。
原因分析:全镇农村党员700多人,总体而言年龄大,结构老化,农村流动党员多,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还不够强,在教育管理党员、组织党员开展活动、宣传发动群众等方面不够规范化常态化,缺少载体和抓手。
整改措施:开展党员先锋工程,引导农村广大党员旗帜鲜明地与涉黑涉恶、“黄赌毒”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有步骤地推进排查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法问题,纯洁农村党员队伍,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增添生力军。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组织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激励群众踊跃举报、及时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
责任单位:镇组织室、各村(社区)党(总)支部。
完成期限:10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六)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引领基层治理的制度机制
存在问题:少数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不够明显,对其他各类组织的统筹领导不够。
原因分析:少数基层党组织运作不够规范,村级运作相关制度机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健全村(社区)党组织主导的决策议事机制,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河源市农村党组织工作规程(试行)》等9项制度,推动村级党组织加强对各类组织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作用,有序、有力、有效推动基层治理,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加强基层党组织对村民小组、乡贤会等的领导,发挥其他组织协同作用,引导各方面力量积极有序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基层治理三级党建网格建设,全面推行“村到组、组到户、户到人”三级党建网格,织密组织体系,确保各级组织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充分发挥政治功能。
责任单位:镇组织室、各村(社区)党(总)支部。
完成期限:10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七)加强抓基层党建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层基础保障
存在问题:镇村基层的人员少、财力薄弱,导致在抓基层党建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人力物力不足。
原因分析:村“两委”干部一般是5-7个,千头万绪的工作让基层干部精力分散。镇村经济基础薄弱,绝大部分村的财力处于保运转状态。
整改措施: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监督,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用足用好省市县党费,进一步提高村级党群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水平,为基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必要的阵地堡垒。
责任单位:镇组织室、各村(社区)党(总)支部。
完成期限:10月底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对抓基层党建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工作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责任感,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动工作进展,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把整改工作任务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和督办事项,加强对各村的督促、指导检查。
(二)压实工作责任。把抓基层党建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入党建目标责任考核,以及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予以约谈和通报,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加强沟通衔接。积极向县委组织部请示汇报,加强与镇扫黑除恶办沟通衔接,主动汇报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工作亮点、存在问题,为我镇整改工作争取更多的关心、指导和支持。
(四)注重总结提升。坚持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认真总结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短板、采取的有效举措、形成的长效机制,及时完善制度机制,堵漏洞补短板,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巩固提升整改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