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镇农村破旧泥砖房全面彻底拆除清理专项行动方案

作者: 来源:合水镇 发布时间:2019-09-17 浏览次数:33 【字体: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及防汛救灾的工作部署,根据《和平县农村破旧泥砖房全面彻底拆除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改善我镇农村人居环境,补齐农村防灾减灾短板,保障农村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和出行安全,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导向,开展农村破旧泥砖房全面彻底拆除清理专项行动。将其作为防灾减灾和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的“一道防线”,作为改变农村面貌的“一场革命”,作为检验党员干部作风的“一次大考”,作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一次洗礼”,全面打响我镇农村破旧泥砖房清理整治攻坚战,逐步形成生态宜居、环境优美的农村新风貌。

二、目标任务

在2019年11月份前全面彻底完成12个行政村的破旧泥砖房拆除清理工作,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三、对象和范围

(一)拆除清理对象:此次破旧泥砖房拆除清理专项行动为我镇12个行政村。

(二)拆除清理范围:一是重点区域农村破旧泥砖房。对河道沿线低洼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四沿(沿交通线、省市县际边界、景区周边、城镇郊区)、学校、村委会等重点区域范围内存在安全隐患、影响村容村貌的破旧泥砖房和旱厕茅厕予以拆除清理。二是长期闲置的农村破旧房。对长期闲置的农村破旧泥砖房进行拆除清理。三是灾后危房。对“6.10”“6.12”洪灾灾后被鉴定为D级的农村危房予以拆除清理。

四、基本原则

——坚持党员干部带头原则。各村各部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主动带头拆除清理自家破旧泥砖房,积极向亲朋好友、邻居同事等做好农村破旧泥砖房拆除清理工作政策宣传和思想劝导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家乡建设出谋划策、出工出力,以实际行动做表率,示范带动周边村民投入到破旧泥砖房拆除清理工作中来。

——坚持依法办事原则。坚持依法办事、按规矩办事,干群平等、一视同仁。绝不允许拆小不拆大、拆软不拆硬、拆疏不拆亲,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公平公正取信于民。同时,对弱势群体、困难家庭,更要多一些关怀体谅,加强针对性帮扶,体现党的政策温暖。

——坚持因地制宜原则。残垣断壁、河道沿线低洼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等涉及人民群众安全的和四沿(沿交通线、省市县际边界、景区周边、城镇郊区)、村委会周边、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的农村破旧泥砖房,必须拆除;对整村保存完整且有旅游开发价值、建筑风格特异有研究价值和具有红色文化遗迹及客家民俗文化等纪念价值的泥砖房,以及古村落、古围屋和文物保护单位的泥砖房,坚决不拆;村内宗室祠堂,要慎重拆,需要拆除清理重建的,由村民理事会牵头研究并做好重建工作。

——坚持统筹规划原则。各村在拆除清理破旧泥砖房工作中,要与当前的国土空间规划、乡村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规划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共同考虑。既要考虑当前,也要兼顾长远,通盘考虑。盘活拆出来的空间存量,用好用活拆旧复垦政策,统筹规划闲置土地资源,结合村庄风貌管控,优化村庄布局。

——坚持后续指导原则。要有条不紊做好拆后指导工作,及时做好拆后空地复垦、复绿建设,引导村民将房前屋后的杂物摆放整齐,确保村民正常生产生活。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及时清理、清运泥砖余土垃圾。

五、实施步骤

破旧泥砖房拆除清理专项行动环境整治工作,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10月31日前完成。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5日至9月10日)  

各村各部门分别召开农村破旧泥砖房拆除清理专项行动动员会,传达贯彻县委、县政府和镇委、镇政府关于开展推进破旧泥砖房拆除清理专项行动相关文件精神,明确工作目标、完成时限、相关责任人。以各村各部门为主体,以自然村为单元,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扎实推进破旧泥砖房拆除清理工作。        

(二)调查摸底阶段(9月11日至9月16日)

要发动干部深入村庄、深入群众,逐户、逐房、逐项采集信息,精准全面摸清破旧泥砖房底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做到信息准、底子清、情况明,按照房屋居住情况和破损情况,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实施台账式管理。在对现存的泥砖房进行全面准确摸底、核查、甄别的基础上,对有历史文化保留价值的泥砖房,应保尽保,做好修缮和保护。各村各部门必须规范详实填报合水镇农村破旧泥砖房拆除清理调查摸底表。各村各部门调查摸底工作在9月12日前完成,并于9月12日将调查摸底表上报实施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备案。调查摸底表必须要有镇直单位负责人、村负责人签名。各村各部门应严把摸底表质量关,实事求是,做到应报尽报,不漏报、瞒报。                                

(三)全面推进阶段(9月17日至10月17日)        

按照调查摸底情况,各村深入开展破旧泥砖房拆除清理工作,确保村庄村容村貌切实改善。      

(四)总结和验收阶段(10月18日至10月31日)        

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对各村破旧泥砖房拆除清理行动开展情况和综合整治效果进行全面验收,并进行综合评比排名。对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对拆除清理不彻底的镇村进行通报批评。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镇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乡村振兴工作领导任副组长,党政领导班子、合水小学校长、合水中学校长、林业站站长和各村主任为成员的合水镇农村破旧泥砖房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包村工作组长调研指导专项工作,并参加挂钩村拆除清理专项工作动员大会,指导督促各村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各村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切实把开展农村破旧泥砖房环境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总结好利用好“三清三拆三整治”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好经验做法,制定好具体工作实施方案。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作用,号召党员干部敢于亮身份作表率,带头进行调查摸底、带头拆除清理自家破旧泥砖房、带头做好亲戚友邻劝拆工作、带头调解矛盾纠纷等。

(二)强化宣传发动。镇、村干部要注重进村入户,深入走访群众,一户户宣传到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全力争取村民的理解和配合。充分利用宣传栏、标语、微信新媒体等媒介,及时宣传破旧泥砖房整治的意义和成效。要着重发挥党员、干部、乡贤等重点人群的示范带头作用。党员干部、“村两委”干部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首先拆除清理自家的老房子,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有效带动村民转变思想,形成“户户配合、人人比拼”积极拆除清理的氛围。

(三)强化经费保障。按照《合水镇全域推进“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农村环境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合委发〔2018〕47号)文件精神,破旧泥砖房全面彻底拆除清理专项工作原则上按30元/平方米进行奖补,资金由镇统筹使用,严格执行拆旧不补、青苗不补、人工不补、让地不补的政策,结余资金用于村内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建设。

(四)强化督查考核。各村要按照拆除清理工作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将各村破旧房存量形成问题清单,实施挂图作战,以时间倒逼任务,保障拆除清理工作高效推进,问题逐一销号。各单位要督促落实干部职工自家破旧泥砖房的拆除清理工作,并于10月18日前将拆前、拆后图片统一交至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成立督查组,加强农村破旧泥砖房拆除清理工作的督导指导和检查抽查,加强工作调度和情况通报,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对措施不力、工作懈怠、进度迟缓的要予以通报批评。要建立严格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率,把“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作为农村泥砖房清理整治工作的主要检查方式,增强检查抽查的及时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五)强化纪律保障。加强专项督查,对没有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村,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对该村有关人员实施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在破旧泥砖房拆除清理专项行动中,不支持、不配合,存在瞒报、漏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的,镇纪检检察机关、组织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或组织处理。镇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每周对各镇破旧泥砖房拆除清理环境整治工作进度进行统计,并将统计表抄送至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