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白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5-11 浏览次数:22 【字体:

  为进一步提升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继续开展为期1年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思路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根据镇党委、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护航党的二十大为中心任务,以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牵引,全面加强党委、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镇、村综合监管机制,通过强化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强化源头交通安全治理、强化交通秩序重点整治、强化突出安全风险防范、强化农村交通安全基础、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六强化”措施,压实属地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努力减少交通事故死亡总量,全力防控较大交通事故严防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根据道安办20225《和平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文件精神。镇镇政府决定成立公白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  赞(镇长

  副组长:曾伟念(常务副镇长)

  陈 许(副镇长)

  成 员:黄 渊 徐月桥 陈文丽 曾新平  叶贵裕

  黄延平 徐伟城 徐必顺 杨日兰

  各村村主任

  领导小组在镇应急办下设工作办公室曾伟念同志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刘智聪为联络人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由镇政府统筹领导,日常工作由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以下简称道安办)具体负责。各负责组织开展好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三、主要任务

  以下任务,排第一位的是牵头部门,各村、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抓落实。

  (一)强化交通安全监管责任

  1.落实属地领导责任。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程,强化政府组织领导和属地管理,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人员、经费保障力度。镇级年内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召开2次由第一召集人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2.落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每月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部门联合执法行动。

  3.健全道安办工作机制。健全镇道安办实体化运作机制和道安联专班建设及时调整镇级道安联组成人员。道安办根据本方案任务要求,定期通报各村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并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平安和平建设考核中,加大考核比重。道安办按照《和平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重点地区挂牌整治实施办法(试行)》对交通安全问题突出的实施不少于一轮的挂牌整治。

  4.建立亡人事故领导到场机制。贯彻落实《关于河源市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干部到场处置的通知》(河道安办〔202211号)要求,实施死亡1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党政领导到场机制,发生一次死亡1人道路交通事故,乡镇道安联一名召集人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发生第二起亡人事故后,乡镇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协调事故处理和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查找事故原因,总结教训,举一反三,督促问题整改。属于生产经营事故的,应急管理部门按照相同级别的领导按时到达现场,涉及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工程运输车、拖拉机等车辆的,交通运输、教育、文广旅体、住建、农业农村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相同级别的领导按时到达现场。

  5.加强事故倒查问责。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对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一律开展深度调查,对符合条件的死亡1人以上生产经营性责任事故开展调查,重点倒查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职能部门监管、村(居)委会管理等问题,严格按照“发生一起事故、歼灭一类隐患”要求,紧盯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不放,坚决把隐患整改到位。

  强化交通秩序重点整治

  1.严查重点交通违法。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年内牵头组织的行动不少于3次,教育部门牵头行动不少于2次,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配合开展执法行动各不少于1次。紧盯重点时段、重点交通违法,动态调整警力布局,强化区域协作联动,统筹实施联合勤务、错时勤务,坚持网上巡逻与网下执法相结合,严密全路段、全时空执法查控。针对性部署开展专项整治,严查超速、逆行、不按规定超车、不按规定让行、违法载人、拼车包车超员、酒驾醉驾、无牌无证等易肇事肇祸行为,年末使我镇重点交通违法现场查处量同比上升10%以上。

  2.组织开展路口整治行动。开展文明示范路口创建活动,选树重点路口,加强城市路口秩序管控,严查行人和电动自行车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聚焦发生过涉大型车辆事故、交通流量大路口,扩展渠化路口右转通道,推行大型车辆右转让行。

  3.净化城市重点车辆通行秩序。保持酒驾醉驾严管严查态势,创新酒驾醉驾治理方式。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加大安全带使用执法力度。加强重型货车、危运车、工程运输车等车辆交通违法整治。深入开展打击飙车和非法改装机动车专项行动,净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加强学校门口交通秩序管理,优化学校出入口和周边道路交通组织,严查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突出违法行为。

  4.运用大数据开展精准治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6座以上小型客车、“营转非”大客车、重型货车、“蓝牌货车”行驶轨迹的分析研判,及时精准布控、查处疲劳驾驶、超员载客等重点违法行为,落实“三个一”警示教育,持续严查严管拼车包车超员载客、非法营运违法行为。梳理外地籍货车等重点车辆交通事故和安全隐患情况,对长期在本地行驶的车辆建立管理档案。完善重点车辆预警系统预警、签收、反馈机制,大力推广应用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

  5.开展客运车辆违规运营排查整治。交通运输部门持续开展营运车辆变相挂靠经营整治行动,对发现的变相挂靠经营行为经核查整改仍不到位的,一律依法撤销其路牌经营许可。严厉打击长期不进站经营、兜圈拉客、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客运班车,落实大客车100%粘贴安全带使用提示。交通运输、文化旅游部门严格落实包车客运标志牌管理制度,强化包车标志牌的申领、核发,从严审核长周期、长距离的包车业务,依托联网联控系统监控打击擅自变更途经线路、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等行为

  6.深化国省道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路创建。制定本年度创建工作计划,配合上级大力推进视频卡口、市界交警执法站、数字交警中队、“货车靠右行”管控路段建设。

  ()强化突出安全风险防范

  1.加强摩电交通安全风险防范。贯彻省安委办省道安办《关于在全省系统防范化解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风险实施意见》(粤道安办〔202182号),从党政引领、源头管控、秩序整治、服务管理等方面推进摩电系统治理。推进摩电“断油断修”“带牌销售”“送考下乡”政策全面落地实施,加快推广应用带RFID芯片的数字化电动自行车号牌。整顿快递、外卖等城市配送行业用车,按照有牌证的基本要求,引导企业使用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严查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载客、不戴头盔,摩电逆向行驶、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等严重违法行为,大幅提升摩电遵章守法率。

  2.加强货运车辆超载风险管控。严格落实“路警联合执法”“一超四罚”等工作机制,落实货物源头企业信息化管理相关措施,推进超限检测站“电子抓拍”设备建设,推进治超非现场执法,推动部门间治超信息联网互通。加强“定点治超、流动治超、高速入口治超、货运源头治超、数据共享治超”五同步,加强“四类企业”“四类场站”管理,严防超限超载车辆出厂上路。持续整治运输车辆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货运行业乱象,深化超限“百吨王”专项治理,年内现场查处货运车辆超载10%以上“百吨王”严重交通违法查处数量同比上升,涉及货运车辆超载交通事故同比下降。

  3.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风险防范。坚持“多链条监管、多部门联动”治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摸清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企业、车辆、从业人员状况。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联合执法检查,深化排查化解事故多发路段时段、敏感脆弱地区企业储罐区等重大风险,建立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评估体系和黑白名单制度。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依法严厉查处挂靠经营、非法改装车辆行为。

  4.加强农机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农机安全管理,严格农机登记管理和驾驶人考试,完善联动监管执法机制。加快淘汰变型拖拉机,规范开展拖拉机报废与灭失登记工作,推进拖拉机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整治,查处生产、销售非法非标拖拉机行为,厉查处拖拉机假牌、套牌、无牌、逾期未检验、拼装、改装和拖拉机驾驶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5.加强应急处置不当风险防范。加强指挥室建设应用,强化辖区公路网运行态势监测,建立警情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切实提升突发警情处置能力。健全气象、公安、交通等部门的日常工作联络、信息共享互通和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提升交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完善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机制,加强应急救援演练,深化绿色救援通道建设,规范定点救治医院和医疗专家库工作流程,强化救援通道保畅工作,扩大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领使用覆盖面,提升伤员救治成功率。

  )强化农村交通安全基础

  1.严查农村地区突出交通违法。依托公安检查站、交警执法站和临时检查点,结合动态巡查和流动执法,加强路面执法检查,严查面包车超员、酒驾醉驾、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驾驶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每月至少组织1次统一行动,加大车流密集重点路段和“一早一晚”重点时段管控力度。组织劝导员常态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活动,及时发现、制止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2.及时更新隐患台账清单。按照“一车一档、一人一档”要求建立农村机动车、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台账,有牌有证的及时更新信息,无牌无证的录入农交安APP结合季节出行特点,对农场田园等集中用单位进行摸排检查,督促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梳理排查县乡村公路和国省道穿村过镇区域的事故多发平交路口、路侧险要路段,建立台账并分析隐患特征,推动隐患治理

  3.加强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治理。推动“平安村口”提档升级并向县乡道路延伸,增设农村平交路口减速带。近三年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翻坠交通事故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侧险要路段,完成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改造;近三年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的平交路口,实现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改造。

  4.推进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交通运输、农业农村部门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务农务工出行运输服务体系,加强重点时段农民集体出行服务保障。优化城乡客运线网结构,加大政策支持,持续促进城市公交与镇村公交衔接融合。针对学校、医院、农贸市场等进一步完善站点布局,更好地满足农村居民上学、就医、购物等出行需求。落实农村客运班线联合审查制度,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型载客运营,严禁在不符合规定的道路上通行,提升农村道路运输监管水平。

  5.增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推动将“两站两员”建设经费保障,保障“两站两员”建设运行经费,推进劝导站实体化运作。持续推进警保合作“劝导站”建设应用,创新运行模式,规范管理,探索建立“劝导+服务+快处快赔”新模式。推动农村公路“路长制”、公安“一村一辅警”机制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发挥作用。加强“两站两员”培训,建立健全农村“两站两员”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督促劝导员在“七必上”基础上,完成“四个不少于”任务要求,即劝导员每日劝导不少于20次,每日采集信息不少于10条,每月宣传教育不少于8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并将工作情况录入农交安手机APP

  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推进交通安全“进”宣传。充分依托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媒体、社会等多方力量,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全时空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持续推进全社会交通安全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络“进”宣传,常态化开展农村地区进村入户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敲门行动”,持续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

  2.开展公职人员带头遵规守法行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带头模范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并带动家人、亲友、同事和周边群众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公安部门要将公职人员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抄告所在单位,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公安机关试点建立将交通违法情况作为诚信守法的一项指标纳入提拔晋升、评先评优考核机制

  3.加强农村宣传阵地建设。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做好农村交通安全“六个一”宣传动作,即:村组大喇叭每周一讲,电视台、广播站每月一播,行政村每村至少一处墙体标语板报,村口至少一处警示提示牌,学校、幼儿园至少一处宣传板报、每学期至少一次交通安全课。推动农村“一站一墙一牌一窗”固定宣传阵地建设,今年10月份前辖区80%以上行政村做到“七有”(有劝导站、有大喇叭、有宣传栏、有墙体标语,有提示牌、有宣传员、有工作台账)。开展农村无摩托车事故平安村居创建活动,年底前至少创建1个平安村居。

  4.开展“五大曝光行动”。定期开展“高危风险企业”“事故多发路段”“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等五大曝光行动,每月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一批严重违法的重点车辆驾驶人,公告一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曝光一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公布一批事故深度调查警示教育案例。将今年发生的农村地区一次伤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全部制作成宣传警示案例,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对外发布。

  5.加强重点群体宣传。深化“一盔一带”宣传,落实“两客一危一货一面”驾驶人和“一老一小”等重点群体教育,推进老年人、学生群体交通安全分众化宣传教育,点对点精准推送安全提示信息。加强机动车礼让行人和行人遵规守法宣传。加强宣传教育内容创作,针对老人、中小学生、大学生、危化品运输车驾驶人、货车驾驶人、外卖配送人员、电动自行车骑行人、摩托车驾驶人8类重点人群定期更新制作网络课堂学习资料。教育部门落实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含幼儿园),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校法治教育内容,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每学期安排道路交通安全主题教育不少于2课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推进。开展为期1年的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是镇党委、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我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稳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升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属地责任和政策资金保障,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联席会议召集人要亲自组织部署,确保综合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各、各部门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本、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措施落实。道安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全面梳理重点任务措施,挂图作战,清单化、项目化、专班化推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有关部门要定期协商、联合推进,形成强大执法合力。

  ()严格考核,督促责任落实。对本方案要求的重点任务目标实现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并汇总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平安和平建设考核中道路交通安全部分的重要考核依据。道安办将严格工作标准,组织各有关门加强督促检查指导,推动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对工作落后或事故突出,及时督促整改;对因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严肃倒查问责。

  (四)加强沟通,强化信息报送。各、各部门要与道安办加强沟通联系,定期反馈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和平县公白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