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塘镇街道占道经营、乱摆乱卖、一摊多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府发〔2023〕12号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镇有关部门:
现将《长塘镇街道占道经营、乱摆乱卖、一摊多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和平县长塘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0日
长塘镇街道占道经营、乱摆乱卖、一摊多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长塘镇街道每逢圩日,占道经营、乱摆乱卖、一摊多占现象越来越严重,是街镇社区管理中的“顽症”,经过多次集中清理整顿,仍未达到预期治理效果,群众意见较大。为进一步推进美丽圩镇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经长塘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占道经营、乱摆乱卖、一摊多占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立足点,以“让群众满意,让政府放心”为目标,按照统筹兼顾、规范经营、依法整治、标本并治的原则,改变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出重拳、下猛药,坚决取缔占道经营、乱摆乱卖、一摊多占的陋习,还路于民,掀起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高潮。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地点
1.长塘大桥至信用社大街;
2.浰东学校门口至添鑫商店;
3.信用社至浰东学校门口及信用社至罗福路口。
(二)整治范围
1.占道经营,指摊位超过规定线或在道路上摆摊买卖。
2.乱摆乱卖,指没有固定位置,流动摆摊,随摆随卖现象。
3.一摊多占,经商者每人只占一个摊位(已划定车位),超过一个摊位的属于一摊多占。
(三)整治时间
2023年7月8日至2023年8月7日(重点时间为圩日:每逢农历尾号一、四、七)
三、工作步骤
(一)排查整治阶段(2023年7月8日-7月17日)
在专项集中整治前,居委会干部对占道经营、乱摆乱卖、一摊多占的商贩或群众进行宣传告知,并登记造册,固化证据,为集中整治工作创建良好环境。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7月18日-7月31日)
由长塘镇人民政府抽调长塘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长塘派出所、长塘市场监督管理所、街镇社区居委会组成综合整治队伍,开展较大规模集中整治活动。
具体工作措施:1.召开综合整治队伍集中整治专门会议,根据居委会造册登记商贩或群众进行细化部署;2.根据造册登记,综合整治队伍进一步固化证据发放《停止占道经营、乱摆乱卖、一摊多占通知书》,同时下达责令当场整改或限期整改通知书;3.发出整改通知后仍有占道经营、乱摆乱卖、一摊多占现象,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执法大队依法给予警告处罚;4.警告处罚仍不整改的,执法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三)巩固成果阶段(2023年8月1日-8月7日)
为了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出现反弹,集中整治结束后,街镇社区居委会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圩日固点、平日巡查”工作机制,常抓不懈,真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在日常管理中,实现专群结合,使管理工作走向良性循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确保集中整治顺利进行,长塘镇人民政府成立长塘镇长塘街占道经营、乱摆乱卖、一摊多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组织协调和监管检查。执法队伍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梁智瀛(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文艺(镇委副书记)
成 员:叶家青(三级主办)
缪晓房(综治办主任)
徐新华(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
黄海彬(长塘派出所所长)
李学燊(长塘派出所副所长)
刘文胜(长塘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徐树忠(街镇社区党支书、主任)
(二)加强执法宣传。此次专项整治坚持以人为本,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和立足点,以“让群众满意、让政府放心”为目标,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加大执法宣传,注意工作方法,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专项整治中来。
(三)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长塘街占道经营、乱摆乱卖、一摊多占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四)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占道经营、乱摆乱卖、一摊多占违章经营者行为进行的严厉打击,对行为不法者进行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