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浰源镇“美丽庭院”评选工作方案》的通知
浰府发〔2024〕19号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现将《浰源镇“美丽庭院”评选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和平县浰源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8日
浰源镇“美丽庭院”评选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省委和市委关于推进绿美生态建设、乡村绿化工作的部署安排,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在全镇范围内深化开展“美丽庭院·绿美浰源”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参与和推动镇村“美丽庭院”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美丽庭院”建设难题,在全镇推进“美丽庭院”建设提档升级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妇女群众在人居环境整治美化、乡风文明建设以及绿美浰源生态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转变群众思想观念,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让浰源生态文明建设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底色更亮、成色更足。
二、建设标准
(一)“美丽庭院”
1.庭院整洁美。庭院内外整洁干净,无畜禽散养,无积存垃圾、卫生死角;垃圾正确分类,垃圾箱(桶)定点摆放,保持整洁:无废弃物堆放,无污渍,注意定期清洁。
2.分区秩序美。庭院功能分区合理,种植区、养殖区、晒区、车辆停放区、物品摆放区、家庭休闲区布置合理,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挂,无乱涂乱画,整齐有序。
3.绿化美化美。充分利用房前屋后、院落空间,种植适宜的花草树木,做到门前见绿,院内见花,形成层次丰富、错落有致的绿化格局。
4.庭院文化美。庭院装扮有一定的文化品位,注重凸显家风家训,将家庭生活、个人兴趣与庭院建设美化相结合,展现新时代乡村风尚。
村级“美丽庭院”至少达到其中“一美”,镇级“美丽庭院”至少达到其中“二美”,县级“美丽庭院”至少达到其中“三美”,“美丽庭院”示范户达到以上“四美”要求。
三、评比对象
全镇8个行政村内庭院。
四、时间安排
2024年4月-2024年6月。
五、评选方式及奖励办法
(一)评选方式
采取村民自主报名和村委会推荐的方式参与本活动,最终村级美丽庭院由村确认上报,村级美丽庭院定为144户,镇从中评定48户为镇级美丽庭院,并从中确定5户为示范户,并秉承优中选优的原则从镇级美丽庭院推荐16户到县妇联参选县级美丽庭院,本着“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各级美丽庭院的评选以农户为单位,采取现场评选方式进行选拔。
(二)奖励办法
1、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定的物质奖励,奖励按最高级别发放,不累计领取。
(1)村级“美丽庭院”144户,奖品价值约100元的日常用品礼包;
(2)镇级“美丽庭院”48户,奖品价值约300元的日常用品礼包;
(3)县级“美丽庭院”16户,奖品价值约500元的日常用品礼包;
(4)“美丽庭院”示范户5户,奖励价值约800元日常用品礼包。
2、对获评村级以上的“美丽庭院”进行挂牌表彰。
3、对获评镇级以上的“美丽庭院”在年底评比的文明家庭中加分。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镇包村领导为此次活动第一责任人,由各村组织评选、村妇联主席具体落实。各村要以此次活动为抓手,扎实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各包村工作组要做好指导督导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妇女代表会议、村民微信群、宣传海报、村内广播等方式,做好宣传引导,使活动内容、评选标准、评选程序家喻户晓,充分发挥各类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辐射带动全镇广大群众积极改善周边环境,自觉投身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热潮中,切实提高广大农户的知晓率和参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