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召开
8月2日,和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县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邓卓文主持会议并讲话,县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副主任张衍彪,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仁恩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精神,审议了2021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总结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三个协调小组工作总结,审议通过了2022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贝墩镇党委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就2021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述职报告。
会议指出,去年以来,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党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领导,法治和平建设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社会建设成效明显,为和平实现又稳又好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县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要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全面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推动法治和平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用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强化重大工作部署法治保障,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执法司法力度,在法治轨道内服务、保障、促进我县“三个六”产业发展。要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落实刑事诉讼制度,推进“两法”衔接,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要强化法治社会建设,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完善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和推动发展的能力,确保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具体。一要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协调联动、密切配合、依法履职,推动法治建设取得扎实成效。二要筑牢基层基础,加强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建设,深入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快打造一支适应我县发展需求、德才兼备、素质过硬、结构合理的法治队伍。三要加强督察考核,深入开展法治和平建设考评和法治督察,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强化督察结果运用,推动法治和平建设迈上新台阶。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委员及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