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3月1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仁恩主持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三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有关议案及人事任免事项。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郑新桥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出台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的议案》,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朱仁恩向新任命同志颁发了证书,新上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照宪法规定进行了宪法宣誓。
此前,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本次拟任人选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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