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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领域不正之风投诉举报方式的通告

作者: 来源: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8-1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坚决纠治和平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树立良好的行风政风,确保和平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领域工作规范有序、廉洁高效。现将不正之风问题有关线索举报方式通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一)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场所准予审查合格、消防验收合格;

  (二)在开展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工作中违规收取费用,违规为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和销售单位、消防查验以及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等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

  (三)无故拖延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四)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消防审验申请不予受理的;

  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未依法说明不受理消防审验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准予备案)的理由的。

  (五)未通过河源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网上办事大厅受理消防审验事项,未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管理信息系统审批,线下审批、体外循环等。

  (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的行为。

  二、受理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邮箱、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教法规股)反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教法规股电话:0762-5610917;邮箱:hprjfg@163.com;地址:和平县阳明镇滨河东路住建局三楼。

  三、受理时间

  即日起,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四、其他事项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如实反映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实名监督反映或举报的,对监督反映或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依纪依规处置相关问题线索,并及时进行反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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